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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第1/2页)
三十多公里之外的陈坊,思甜蛋糕店。 于知乐倚墙而立,把手机放回口袋,接而走到烘焙房,通知张思甜有个四寸麋鹿蛋糕的订单。 生意上门,忙活着搅拌蛋白霜的女人对她笑嘻嘻地做了个ok的手势。 于知乐走到一旁,拿起干布,帮她擦拭着几样刚清洗过的碗碟。 刚抹干一个,手机在震。 应该就是刚那客人的付钱消息。 于知乐把手里碟子搁回去,顺势拿出手机,按开来瞄了眼。 原本舒缓的眉心,一下子紧锁。 这个叫“一个在当地最英俊的人”对她发起的微信转账金额,并非一百二十八,而是—— 50000.00 伍万元整。 掌心的手机继续颤动。 对方仍在给她发消息。 一个在当地最英俊的人:每天最高额度就这么多。 一个在当地最英俊的人:少了点。 一个在当地最英俊的人:不过不用找了。 一个在当地最英俊的人:剩下的,去买自己喜欢的。 最后,顿了顿。 一个在当地最英俊的人:不用跟我睡觉。 ——字里行间,仿佛觉得自己酷的飞起。 作者有话要说: 于知乐:我的四十米大刀呢? ☆、第八杯 像被什么匪夷所思的诡异生物缠住了手脚,于知乐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她又看了眼最后一句话,然后不可理喻地轻哂了声。 张思甜见状,好奇问:“怎么了?” 于知乐拿低手机:“没什么。” 张思甜便继续忙自己的去了。 于知乐把手机放回桌上,换了抹布,继续擦模具。 她敛着睫毛,仿佛压着汪洋心事,没一会,她再度把手机拿起来,收下了那五万块钱。 并给对面回了两个字:地址。 — 转账成功,外加一条极其简短的二字消息,让景胜难以相信地愣了好一会。 反复确认过十几遍后,他一拍桌子从老板椅上一跃而起,开始对着桌边有节奏来回晃的永动仪摆件尬舞,就差蹦出身后落地窗与天外一行白鸽肩并肩。 自嗨了一会,景胜把自己砸回宽大的椅子里,激动之情难以自制,他给林岳打电话:“岳子,她收了我的钱!” “收了我的钱!”又一遍,语气加重,仿佛一只充电过量的复读机。 林岳的语气听上去像在翻白眼:“试问谁不爱钱?” 景胜说:“我以为她不喜欢。” “不过我有些失望,”景胜微微叹气:“心情很复杂。” 林岳:“……我心情也很复杂,想揍你一顿又觉得去你那一趟累得慌。” 景胜撑腮,挤着一边脸蛋的rou,嘴巴喃喃:“我以为她和别的女的不一样……” “行了啊,你演偶像剧啊,”林岳嫌弃道:“也不看看现在雾霾都是什么味儿的,铜臭味,大家都烦还不得每天闻着。” 林岳收尾:“行了啊,我手头上还有事,先挂了。” — 景胜给了于知乐自己公寓的地址。 他曾在那被她揍趴下过,如今也要亲眼在看着她为自己的财力跪降。 对啊…… 我他妈为什么要看上一个打过我的女人?? 回家路上,景胜四仰八叉地坐在车后座,心事重重,不是很懂自己。 饶是不懂,他还是煞有其事地吩咐正在开车的宋助理:“等会到家了,你先别回去。” “景总有什么事?”宋助理从内后视镜里问。 景胜斜过去一眼:“反正你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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