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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第3/3页)
要继续听下去。 “青幽幽的一个大月亮挂在头上,风吹的影子在地上乱晃,蟋蟀叫的那叫一个惨哟。没有人说话,当时我只能听到许多乱糟糟的脚步声,还有自己的心在噗通乱跳。不知道从谁开始,越走越快,脚步声也越来越快,呼吸和心跳的声音也越来越快。就这样走上一夜,人的精气神全都聚在脑瓜顶上,不停的走,就像感觉不到累一样。” 琉夏听到这些遥远的故事,有些入迷了。 穆滨城没有劝阻,也没什么不高兴。 其实下层人之间,男女大防并不像上层人之间那么重。 穷人家的妻子女儿,都要出门干活,不可能禁止她们跟男人接触。 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那可是太太小姐们,才能享受的高级待遇。琉夏曾经作为一个低贱的丫鬟,每天为主人东跑西颠,甚至比寻常不上街的农家女子,接触的男人还有多些。 而且也没有人会对一个丫鬟的妇德,做出什么要求。比如三少爷的通房丫鬟如如,她家里的人其实是教唆鼓励她和家里的主子好的。 可就算这样,琉夏能够出门的机会也很少。 其一就是有一次跟着二太太回娘家,二太太的娘家在离历城二百多里的凉城。当时太太小姐坐在马车上,琉夏步行跟在旁边。 马车摇晃固然会使人感到不适,可是琉夏走了一天的路之后,发现自己的脚底板都磨出来了几个大血泡。休息一晚再上路之后,琉夏的记忆里就只剩下如何忍受每走一步,都要经历钻心的疼痛。 此外还有一个外出的机会,就是每年李家都要到历城外普光寺上香祈福,那时全家老少都要出动。可是因为去的次数太多了,琉夏对普光寺周围的景象,已经不大提的起兴趣了。 琉夏所有的出行经历,都没有给她留下美好记忆。 而赵大的故事则不同,这些故事十分紧张刺激。往往是开头惊险,到最后他却能化险为夷,所以才会显示出故事的精彩。 一顿饭吃到最后,桌上的菜已经吃光了。琉夏的那一碗大白米饭果然没吃完,琉夏看看碗里的饭,又看看穆滨城。 因为琉夏记得他刚才说过,如果吃不完,他会吃掉剩下的饭。 穆滨城也不多言,直接拿过琉夏的碗,将剩下的菜汁浇在大半碗白米饭上。他吃饭的速度非常快,仿佛三口五口,就把饭吃完了。 琉夏在此过程中,就一直看着他,这样一个生得可以说是唇红齿白的人,做出这样一番粗鲁的动作,看起来也具有美感。 其实琉夏是讨厌吃别人剩饭的,可是看到穆滨城这样,却觉得有一丝淡淡的亲密感在心间生发出来。 在李家的时候,琉夏虽然并没有饿过肚子,但是下人吃主人的残羹剩饭却是常有的事。 虽然琉夏对此始终有所排斥,可是许多年纪大的下人,都觉得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主子的饭菜动都没怎么动过,味道又比厨房专门做给下人吃的大杂烩好吃。 而琉夏排斥吃那些剩饭,是因为她心中产生了某些厌恶感。 琉夏是喜欢读书的,二小姐读书的时候,她也跟着认字。小时候,每次二小姐偷懒,不愿意做先生留下的功课,都是琉夏替她完成。 琉夏根据书上所说,来解释自己心中厌恶感的来源,大概就是不食嗟来之食。她觉得自己已经够低微了,不能甘心将自己放在更低贱的位置。 作为一个丫鬟,琉夏的心气未免太高了。可就是心中长存这一丝不甘愿,才使得她有勇气反抗像庞然大物一样的李家。 现在穆滨城同样做出吃剩饭的举动,可是琉夏却觉得亲密,他们之间没有什么高低上下的区别。 琉夏觉得自己跟穆滨城,本来只是一纸婚书的关系,对未来也很茫然。可是在她看到穆滨城大口吞咽的时候,心中就默默增添了一点感情。 当桌上的碗盘全部清空之后,穆滨城叫来伙计付账。 伙计看到桌上干净的碗盘,脸上到没有露出什么不恰当的表情。只是也不太热情,“承惠,一百二十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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