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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 (第3/4页)
了对方的年纪、学校 、专业不说,家里有个叫月月的女儿都清楚了。 “老师这个职业好,工作稳定、假期也多!”高建新赞道,明明暑假去给人当家教回来后就跟林舟吐槽,老师cao心太多,不是简直不是人干的活!现在又一本正经地夸了起来! “俺也是不知道学啥好,选了半天干脆还是当老师吧!现在学校这么多,起码好找工作 !”方华道,他对老师这个职业没啥感觉,毕竟之前老师都是被当作臭老九打倒的,选择当老师也是因为它现在待遇不错,有寒暑假过不说,更重要的是学校包分配,说不定他毕业后就能留在北京了呢! 第51章 “还是当老师好, 光是寒暑假就足够让人羡慕了, 更不要说还有周末了!”朱平兴冲冲的开口道, 一年下来能有四个多月不用上班呢!不然他争取留校当老师好了! 林舟轻笑,他能看的出来朱平是真的对当老师这个件事意动了,并非是面子话,留校当老师的确不错,既体面又轻松,也不用着面对特别复杂的人际交往,倒是很适合朱平,他就不行了, 比起传道授业桃李满天下,他更喜欢有钱有闲。 方二也没出声,毕竟两人的学校差了这么多,当老师也不是高薪的职业, 按照他的想法,清华出来的人应该差不多都能吃上公家的饭,坐在办公室里,比当老师强多了! 高建新打趣道:“这会儿你不会又想着当老师了吧,之前我还以为你想当诗人呢!” 朱平瞪眼, 不就是在宿舍朗诵了两首诗嘛,都提了好几回了,无聊! 理工科的学生跟文科的学生虽然不能说合不来,但彼此也不怎么能瞧得上眼,理工科的学生有八成多都是男生, 每天基本上都是不是在图书馆里学习就是在自习室里头看书,穿衣服大多也是不拘一格,出去校门说是从乡下到城里来走亲戚的也有人信,像林舟这样打扮自己的还是少数。 文科的学生就全然不一样了,男女生的比例几乎能达到一比一,里面不少同学都穿的相当赶潮流,西装、皮鞋、连衣裙、发卡……画风跟理工科的完全不一样,单身的人也比理工科少多了,而且不同于理工科整天不是上课就是看书刷题的日常,文科的学生没那多的课业压力,社团活动也就多了,辩论社、文学社、话剧社……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办不到的。 作为工科生,林舟、高建新他们都是支持朱平跟文学院的女同学谈恋爱的,写几封情书、请几顿饭、送点礼物都是应该的,但在宿舍里念诗就让大家有点接受不能了,大部分的工科生根本就没长文艺细胞,酸里酸气的诗歌他们听了只想睡觉! 林舟他们到学校的时候,报名的人还多的很,负责接待的老生都被派出去了,匆忙登记交钱之后,只能自己去领被子、找宿舍,好在他们人多,东西一趟就可以拿过去,不用再折返。 方华的宿舍比林舟他们的要差多了,一间宿舍里十二个人住,而且是两个宿舍共用一个洗漱间,早晚洗漱的时候一定得排队才行! 把床铺好、东西摆好,又跟宿舍里的几个同学打了招呼之后,方华背上个小包道:“咱去食堂看看有什么好吃的,俺请客!”人家帮了半天忙,他也不能一点表示都没有,林舟是他小舅子,其余两个人可跟他没啥关系,他要是不留人家吃顿饭,不是跟林舟丢脸吗! 林舟摆摆手:“不用了,陆红在家都做好饭了,就等着咱们过去了,正好给姐夫接风!” 高建新也道:“姐夫那咱们赶紧过去吧!早吃完早回来你还能在宿舍歇会儿!” 既然是诚心请吃饭,方华也就不推迟了,知道小舅子是照顾自己,也有让他认认家门的意思,就爽快的答应了,反正日子还长着呢,他总能把这份情谊还回去。 林舟家虽然是二手房,但一应的家具、摆设都是半新的,墙也在年前被粉刷过一次,白腻的很,不过地还是水泥的,现在这个时候,林舟也不耐烦再铺什么地板砖,整天换鞋还不够麻烦的,而且也会让到家来做客的朋友不习惯。 方华头一次到林舟家里来,觉得手脚都不太自在不知道往哪里放了!俺的个乖乖,小舅子家里头可真好,这就是书上说的沙发吧,看起来就很舒服,还有这茶几的上铺的桌布,都能用来做两件衣服了,这么用实在是太浪费了…… 方华也去过县城的大哥家里,但也就是比乡下亮堂干净点,桌子凳子齐整点,其余的跟乡下也差不多,不像小舅子这里,又是沙发又是桌布的,就连凳子上都放着一个漂亮小垫子,让人都舍不得坐下了! 高建新和朱平倒是熟门熟路,他们都来过几次,像桌布、窗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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