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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第1/3页)
那人从小就很会记仇,起初像只娇养的贵宾犬,光吠不咬人;长大后倒像只狼,不爱吠,逮人就咬。 第5章 超凶的 次日,叶重锦睡到午时还未醒,把安氏吓得不轻,她寻思儿子昨夜睡得尚早,却迟迟不醒,莫不是被什么东西魇住了。 她虽说知书达理,但自小受信佛的母亲教诲,难免潜移默化,对灵怪之事深信不疑。 然而叶家老太爷为人方正,最是厌恶装神弄鬼之事,安氏本就不讨老人家欢心,哪敢多生事端,只私下让安嬷嬷去庙里请道平安符,打算悄悄塞进阿锦的枕头里,有备无患。 平安符尚未请回来,叶重锦倒是先醒了,他昨夜失眠,天微亮时才入睡,自是怎么也睡不够。他打着哈欠,糯糯地唤道:“母亲早。” 安氏越发担忧,道:“快午时了,哪里还早,往日也不见你这样嗜睡,可是身体有何异样。” 叶重锦略一想便明白了,摇头道:“昨夜有蚊虫在耳边嗡嗡地叫唤,阿锦睡不着,就玩了会七巧锁。” 安氏心下一松,转过头却把房里的丫鬟叫到跟前,质问:“昨夜屋里没燃驱蚊草?怎的让小主子被蚊虫扰了一夜。” “奴婢真的燃了,”那丫鬟道:“许是那蚊子不怕,又或者是小主子皮rou金贵,蚊子稀罕得紧,拼着被药晕也要咬上两口。” 安氏被她的狡辩气笑了,可回头看自己儿子玉雪可爱的模样,竟觉得有几分道理。 她摇头道:“也罢,我再想别的法子。” 她伸手将儿子的黑发拾起,持起一把红衫木梳缓缓划过,这孩子虽然年幼,一头乌丝却长而黑亮,抚之柔顺温软,前额两撮发丝微微有些卷,显得有些俏皮。 丫鬟药碗端上来,安氏放下梳子接到手上,舀了一勺轻轻吹散热气,这才递到小奶娃的唇边。 叶重锦嗅到药味,眉头轻蹙了一下,却不似在安嬷嬷跟前那般任性,吵嚷着说不喝,只犹疑了片刻便启唇吞下,然后一张精致的脸蛋便皱成了苦瓜,安氏喂药的手有些轻颤,却仍是舀了第二勺。 等喝完药,叶重锦趴在软塌上动也不动,活泼朝气的脸蛋黯淡了不少,像朵蔫了的花,小模样甚是惹人怜爱,安氏拿着厨房做的小零嘴哄他吃。 等到午膳时间,叶重晖从泰安书院回来了。 按照常理来说,叶家这样的门第是不需要教书先生的,但这京城里头看重的不仅仅是学问才华,还有人脉和交际。 论教书育人,津州叶氏一族自是首屈一指,但论为官之道,处世之法,泰安书院则更胜一筹,因此京中许多官宦子弟愿意将小辈送进泰安书院学习,一是为求学问,二是多交几个朋友,将来同朝为官,也可相互照应。 但相比叶氏的“有教无类”,泰安书院的门槛则高得惊人,除了家底殷实,还需要测试学生的天赋,只吸纳真正有才华的学子。 由此可见,八岁入泰安的叶重晖,绝对是天才。 这若是换做是一般的人家,出了这般有出息的孩子,那势必要大摆筵席庆祝的,但在叶家,长辈们也不过是点点头,赞了一声好。 就连外人听了,也只是道:原来是叶家的,那便不足为奇了。 正因如此,叶重锦虽有成年人的心智,却不必时时藏拙装傻,有叶重晖珠玉在前,他便是早慧些,家人也不觉得奇怪,反而都说,这两兄弟个顶个的机灵懂事。 却说叶重晖回府,书袋都没放下,径直奔向弟弟的福宁院,院子里几个婆子在树荫下纳凉,几个丫头在踢鸡毛毽子,他认得其中有他母亲的人,便知道安氏此时在屋内。 他捏住书袋里的东西,有些犯难。 安氏身边的大丫头琉璃走过来,略一福身,道:“大少爷,小少爷先前喝了药,正不高兴呢,夫人哄了好一会,眼下已经没辙了,您快过去瞧瞧吧。” 叶重晖心里便有了谱,点头说好,转身进了内卧。 因为叶重晖身子不好的缘故,几乎不用熏香,室内只有淡淡的药香,以及各种不知名的食物的香气。阿锦那馋猫,是什么都喜欢吃的,不挑食这点,一点都不像他叶重晖的弟弟。叶大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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