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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节 (第4/4页)
什么都没说,也许他说什么都没有意义了,此时的我,已经成了他的一枚弃子,而他的离开,已经用行动说明了他一切的决定。 子煊就这样走了,不顾我的生死,就连那份让我为之掏心掏肺,付出一切的爱,也成了一个笑话。 他走得飞快,因为他带着一念草,只要四大凶兽反应过来,定会对他穷追不舍。这样看来,他最后看我的那一眼,已是最大的奢侈。 我真傻,竟然傻到会盼着他来救我脱身,古往今来,这三界之中还从来没听说过能从四大凶兽嘴下生还之人,他既已得到了一念草,又怎会再自涉险境。 他决然转身离开的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很可笑,也很可悲,我曾经拼尽全力爱着的人,原来并不爱我。 我爱过他声声唤我时的温柔,我爱过他抱着我时的情意缱绻,可我现在才知道,我爱得有多傻! 心痛让我的动作慢了下来,我被身形最为敏捷的混沌咬住了左臂,它用锋利的牙齿连撕带扯地咬下我一大块rou来,露出了森森的白骨,血流如注,可我竟然没觉得有多疼,可能是因为心痛得太厉害。 我疯了似地提着银魄向它砍去,我想那时无论谁见到我,都会以为我疯了。我的脑中在没完没了地闪现着子煊留给我的回忆······ 他在碧海蓝天的沙滩上,轻轻地对我说:“你记好了,我叫凌子煊,是魔界的六皇子。” 繁星满天,他对我说:“我很喜欢这里的夜空,这里的海,我喜欢这个地方,也喜欢这里的人。” 如烟的雨幕中,他紧紧地拥着我,声音低沉而温柔:“你,到底喜不喜欢我?” ······ 也许,他是真的曾经爱过那玉屑银末,碧波清澈,也许,他真的留恋过那夜夜流光相皎洁的明净,可最终,他贪恋的仍是王权富贵,他选择的,仍是至尊荣华。 有多爱,便有多恨,如今,我便将这些恨疯狂地发泄在凶兽的身上,也许此刻我自己更像头凶兽,张牙舞爪,不知畏惧,混沌便是这样被我活活砍死的,它死的时候,我自己也浑身是血,伤痕累累,血迹斑斑。 混沌死的时候,我累得快要脱了力,我从心痛中渐渐地清醒过来,如果我再不改变这种不要命的打法,最终的结果,就真的是不要命了。而我一定要留着这条命,我要忘了那个负我之人,好好地活下去! 混沌的死,让饕餮、梼杌和穷奇露出了悲伤之色,我猜想这些凶兽于漫长的岁月之中已经极具灵性,甚至有了些人的情商,便故意一面对着梼杌做鬼脸,一面大骂它“獐头鼠目,奇丑无比”,复又向着穷奇伸了伸大拇指,夸它“龙行虎步,英雄豪杰”。果见穷奇露出得意之色,被梼杌追着乱咬。 趁着穷奇与梼杌内斗,我和饕餮玩起了“捉迷藏”。饕餮十分聪明,我躲着不出来,它便也隐身不动,此时,谁先暴露身形,都必将受到致命一击。我拔下根发簪,捏了个诀,将它放得大些,抛了出去。发簪反射出的光芒让饕餮以为是剑光,于是它以电光火石般的速度向着发簪凌空而出。它那对rou翅在地面投下巨大的阴影,暴露了它的位置,我抓准时机,银魄出手,狠狠地插入了它的前胸,一剑毙命。 我先怒斩了混沌,后又诱杀了饕餮,最后我偷袭了梼杌,当梼杌受了我致命一击之时,它最后一个反扑,银魄被一击脱手,飞到了崖下。四大凶兽中,只剩下个穷奇。它此时形单影只,烦躁不安,我亦是精疲力竭,连剑也没了,再也打不下去了。 最终,当我一个躲避不及,那穷奇便张开它的血盆大口,只一口,便将我吞进了它的肚子里。 这是一个能让人压抑到绝望,又被绝望逼疯的地方,黑暗,潮湿,憋闷,狭窄,我没办法呼吸,即便呼吸,也只闻到血腥和恶臭,四周都是让人见之欲呕的墨绿色液体······ 我从小娇生惯养,爹娘并不曾让我吃过半点苦头,这一刻,我想过死。可是到头来,我不知道是怎样的心志让我始终倔强地试图绝处逢生。 穷奇每日里用它体内的灵力来折磨我,我也拼命地用自己残余的灵力去折腾它,我一日不死,它痛苦一日,它一日不亡,我便多困一日。我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被困于穷奇的腹内,一过,便过了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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