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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 (第3/3页)
她是真的不太喜欢和陌生人靠的太近,尤其是异性。 摄影师道:“孙思佳,把衣服换一件。” 听到之后孙思佳不乐意,觉得自己穿这身很帅气,尤其是在美女面前更想展现自己帅气的一面。 李佳雨作为孙思佳的远房亲戚,对于孙思佳的脾气也是知道几分,从小养尊处优的长大自然形成了一幅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 一开始看到的时候觉得好看,但是经过摄影师的提醒,李佳雨也觉得不太适合自己小说里面的男主角大学时期的形象。 于是自己开口道:“思佳,你有看过佳雨姐的小说吗?佳雨姐小说里面的男主角啊,在大学的时候,并不是特别富裕,只是一个普通家庭的男生。而你身上穿的这件衣服呀。” “可能是小说里面的男主角买不起的,也是考虑到还原人设,所以才让你换衣服,当然思佳长的这么好看就算是穿着普通的休闲外套,也会很好看的,相信自己的颜值。” 李佳雨这一番话说得特别有技巧,对着有少爷脾气的男生你必须要恭维着说,让他开心了,他才会顺着你的意去做。 不然你就直截了当,有些命令意味的跟他说,他是不会听你的话的,反而会你对着干。 但李佳雨这样说会让孙思佳觉得:佳雨姐是认同他的颜值,赏识他原本的穿衣风格,以及在美女面前充分帮自己展示了财力。 这一番话下来,果不其然孙思佳在看了一眼程素之后,爽快问道:“衣服在哪里?我换吧。” 程素不知道孙思佳有没看看她,反而心中暗道:不愧是自己昨天晚上看完原爱书籍的作者李佳雨! 这一番虚溜拍马的话说出来,却让人觉得正好拍到了马屁股上,自然无比。 只是几句话就让有些难搞的孙思佳乖乖换了衣服。 程素似乎是想起了什么有意思的东西抿嘴轻笑:嗯,文化人就是不一样,拍起马屁来也是有门道的,自己可得学着点儿。昨天晚上的深水鱼雷可没白给李佳雨的作者专栏投。 这不第二天,还没开工之前自己就有了为人相处之道上面的收获。 程素见孙思佳走向停在一旁的车内去换衣服,遂问道:“佳雨姐我需要换吗?” 李佳雨笑道:“不用,提前看过我的小说吧?其中有一个片段,男女主角第一次出去约会的时候,穿的就是白色的毛衣,棕色的牛角扣外套。” “小美女,提前看过我的小说吧,功课做的不错有备而来啊。” 他这样一说程素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既然李佳雨已经这样认为,她也不再做多余的解释,毕竟这是一个美好的误会,程素冲她笑了笑露出洁白的两颗牙。 李佳雨觉得程素这个样子可爱极了,美萌美萌的,想到昨天晚上自己登录了作者后台,给自己投雷看到的网友名称。 过只有两个人能听见的声音道:“我昨天看见了有一个读者给我投了深水鱼雷,程素那个读者是你吧?” 程素定住,眼珠子向左边斜了一下,又向右边转了一下。最终瞪大眼睛看着李佳雨心中暗道:李佳雨是怎么知道的? 昨天因为看李佳雨的小说,让她发现了一个名叫晋江文学城的有趣文学网站,然后在里面收藏了好几本小说,准备开始阅读。 李佳雨看着程素那副愣头愣脑的样子心中忍俊不禁,面上带着一副神秘的笑容一本正经道:“嗯,那个给我投深水鱼雷的读者的id名,是她的手机号后几位数,我对你的手机号码有印象。” 程素听到之后暗道:其实她就是想只是想默默的给自己喜欢的作者支持一下,而且好不容易大方一回,今天第二天就被最近喜欢的作者,将这个自己原本想隐藏起来的事情说了出来。 心里有点开心,又好像有一丝没有藏住自己心里一点小秘密的纠结。 只能嘿嘿傻笑了一声,她发誓这是她笑的最傻的一次,但是李佳雨却觉得这个小姑娘除了外表美丽,内心深处也一定是可爱至极的。 一双眼睛适合笑,也适合流泪让人怜惜,不知道会引的多少男儿驻足舍不得离开,恐怕散尽千金只为博她一笑的也不少吧? 作者有话要说: 二更送上~ 这么勤快大家不收藏我的专栏吗? ☆、第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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