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异世界当文豪的日子_第46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46节 (第1/3页)

    事后,据不完全统计,龙柏原小区抚灵事件,造成小区邻居六十八户72人不同程度灵合度提高,36人脑波反应度增强,45人轻重度的失眠完全治愈,其中8个孩子都有了类似蚁类的触觉灵赋。以上的治疗、抚灵受益度,与离安大师家直线距离呈正比。

    对于这位灵感时不时突发,爽快地奉书为公,却又颇爱搞事情的年轻大师,政府颇为头痛又爱之甚深。

    管严了,怕大师心情不爽,不爽就没灵感,没灵感就没好灵书,这是真理。

    不管吧?动不动不定时、不定地方来个抚灵启灵,幻想丛生,首灵乱飞,这还能不能好了!说好的首灵极其珍贵呢?那来这么随便亲民的镇国首灵啊?!

    文审局的老大欣慰地连吃了几片速效救心丸,镇国啊!惊喜来得太突然,虽然要和国安、军方扯皮,那也是愉快非凡地扯,有皮可扯才是真的美妙!

    至于奉书价——

    “安大师上本镇国文拍了多少?”

    “一千五百万。”大秘的数据熟记在心。

    “咝——”老大倒吸口凉气,文审局虽说不差钱,但这价还是稍辣了点,“给!一千七百万,和军方、国安协调下,订个比例,以我为主么。税贴尽快弄好,让安大师第一时间拿到现金,以后再请大师启灵抚灵的,也好说话。”

    舍不得钱钱套不住大师!反正怎么都是国家有益,大师有益,个人政绩大大地有益,又不花自家小钱钱。

    大秘应下,快速地在小本本上记下领导指示:给!

    ※

    岔坎村的孩子们来了。

    带队的就是党家祭司党爱珍姑娘,程尘接到电话,惊喜地领着一串跟班往词里赶,和孩子们会合——最终程门私塾的地址选在了那里,是个明初留下的五进院子,厅堂三间七架,二层木建筑。经过现代改建,挺宽敞,有三十来间大小屋子,说曾是六品官员的私宅,大概不虚。

    程尘掏了一百二十万,本来户主还不愿转手,听说是安大师为了办义学而买,还个价都没有,立马成交。

    挤挤挨挨租住的几十户,厚厚地揣了安大师补贴的租房补助,又有居委会帮着找新居,再看看政府工作人员都屁颠地忙和,心里也有数了。哪怕原来有些嘀咕搬家麻烦,也转而百分之千地支持义学,最好自家小崽子还能占个名额啥地。

    原本程尘定了二十几个名额,词里的居民踊跃报名,最后在当时《野天鹅》抚灵的孩子里挑了十二个。启灵的那些实在有些小,刚启灵不到一年,虽说有首灵的孩子灵赋过人,学习特别快,到底这么点时间,还是离一般孩子有些距离,只能再晚个一年半载报名入学。

    唯一的例外是林家小妹林良欢,这位被《野天鹅》小公主启灵的孩子,几乎一天一变,以海绵吸水般的速度吸收着各种知识。她不太爱说话,最喜欢做手工,在编织上似乎还有奇特的灵赋,听说了安大师打算办的这个班,欢欢小meimei一天都没放开他哥的衣角,直到他答应带人来报名入学。

    小卷也愉快地从学校寄宿转而住程门私塾了,在这班里,他是老二就没人敢当老大——哥。林良欢同学以其神秘的特质、天赋的美貌、奇妙的灵赋,虽不说话却出手如电的风格,轻松地成了程门一年班词里派的大姐大。

    直到那一天,班里来了群岔坎村下山的野猴子。

    爱珍姑娘带来了八个适龄上学的孩子,留下一句豪迈的话,又回山了。村里搞大建设实在走不开,山路修了大半,阴灵洞改建队伍刚刚进场,光靠老黄老板那小身板,玩不转!要不是怕孩子们头一次下山,不适应,她都想给娃们脑门上贴个邮票寄出来。

    祭司大人留下的那句豪言是这样的:敢不听话的,狠狠揍!揍了还不听的,党族五毒大刑伺候,再放吊三天!

    孩子们交给安大师,全村和她都一百个放心。

    程尘听了都一激灵,更别说小黑脸发青的孩子们。

    五毒是什么样古怪的、能让人欲仙欲死的虫虫,岔坎村的孩子们都说不清,可一提起就腿软;至于“放吊”,那个个都是一清二楚——扒了光猪绑树上,风吹虫咬,饥寒交迫不说,关键是让全村人都看到光屁屁小jj,那是多么地有伤男人的自尊!

    上一次受罚的狗子,只吊了半天,羞愧得窝屋里一个月没出门。

    要是在这城里“放吊”三天,让街坊邻居看三天光猪……想想都全身发寒啊!

    在政府明里暗里的支持下,程门私塾很快就集齐小朋友、老师和工作人员们,正式开张了。小小私塾,也得有个名儿,程尘想了想,嗯,就叫应天书院吧!希望这里的孩子们都能成长为有用之材,也希望这个小小私塾能成长得配得上这个名号。

    校长是“青苗基金”里的老义工,州小退休高级教师孙和玉奶奶,老人家退休后一直热心公益,这次也是何老师极力推荐才来这个小小书院发挥余热。何老师因为还有龙川的主职,又舍不下乙组的同学们,只能在休息天来帮帮忙。

    好在书院其实并没有日常教学,由安大师提供助学基金,孩子们上的都是普通公立学校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