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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 (第2/3页)
,热气腾腾的汤面,吃到鼻尖冒汗。 某天我磨磨蹭蹭吃了早饭,我妈一直催我快点吃,说陈圭锻炼完该回来了,等会就该练字了。 我放下筷子,拿出她昨晚给我的那个精致的细长木盒,小盒子外面有几个金色的激光篆刻的“关东辽毫”字样,拖拖拉拉地走出门外。 里面是一支豹狼毫,产自黄鼠狼尾毛,寸毛寸金。且狼毫笔力重,写半尺以下的蝇头小楷最合适不过。 我妈不懂哪种好写,但是送陈圭的,她一定仔仔细细问过店员,而且不会拣便宜货。 送礼的原因?还用问吗?照我妈的话,陈家一直照顾我们,对我们也一直和和气气的,送点礼不是应该的? 哎,我还是个初中生,就已经感受到了人情世故的无奈。 犹犹豫豫间,陈圭已经满头大汗地从我身边身边经过。天气冷,他刚做完运动,走过我身边的时候我就感觉到了来自他身上喷薄的热气,伴随着他的大口的喘息从我身侧一瞬而过。 他目光直挺挺看着前面,身子却侧了一下,自动避开我。 我想叫住他把东西给他,想了想,他肯定不收,又闭了嘴。 趁他洗澡的功夫,我搬了条小板凳,拉开他窗户把笔往他桌上一放转身就走。 陈爷爷和陈奶奶住在陈圭家后面的一幢房子,相聚不过十几米,他们应该也不能算是分开住, 陈圭家也有陈爷爷陈奶奶的房间,随他们住哪。 因为也算在同一个宅子里,平时也经常又阿姨来打扫,陈爷爷的图书馆一般不关门,我几乎随时想来就来,陈爷爷也非常赞许我前来读书借书的频率。 只是我实在有负众望。 我看了不少好书,但大概也看了许多不怎么好的书。 总而言之,我在知识的海洋里横冲直撞,最终误入歧途。 真是一个悲剧。 睡得晚,起的早,导致我无心做作业,也无心看书,阳光晒得我太舒服,我全身都温暖无比,昏昏欲睡,于是我把正在看的书扣在脸上挡住太阳,做地板上背靠书架上睡着了。 很好,阳光很暖,视线很暗,适合长睡。 中途醒了两次,我立马提醒自己这是一个难得的周末,不能浪费时间,应该好好休息,又睡了过去。 直到有人走在地板上的声音,踢踏踢踏的脚步声,不重不轻,最后停在我面前。 我在听到脚步声时候脑子就接收一点模糊的危险信号,因为我心里立马回忆起盖在我脸上的书——在我读的两类所谓好书和不怎么好的书里,这一本属于后者。 而且那本书的封皮,和里面的内容应该是比较搭的。 如果可以,我希望对方是我妈,因为她大字不识几个。 但是这是不可能的。我妈作为农村时尚妇女的代表,在文学方面,一直支持我博览群书,但自己绝不会走进图书馆半步。 我眯着惺忪的眼从眼下的视线和书本交汇的缝隙里看到一双运动鞋,彪马。鞋底和网面的鞋头是米色的,中间和鞋帮都是黑色。 那时一双很潮的鞋子,我认得的。因为我第一次看见陈圭穿这双鞋子的时候,就觉得它帅爆了。 当时我想,这么洋气的鞋子,我值得拥有。 后来我妈也给我从夜市上整了一双,外形大致相同,做功略粗糙,透气性略差。开始我都避开他穿,后来穿习惯了,也不讲究。 陈圭第一次和我撞鞋的时候,表情十分微妙,他先是惊了一惊,然后反射性地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鞋子,意识到他的鞋子还穿在自己脚上之后,又呆了一呆,将目光转回我的鞋子。我转身,露出鞋子侧面那个大得离谱的puna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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