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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第3/4页)
子斗嘴是一件很愚蠢的事情,闭上嘴不再说话,南宫灵周身真气暴涨,更加加快了速度。 玉倾雪嘴上嘲讽着南宫灵,实际上却也不是那种不讲义气的人,南宫灵在前面跑着,她便一直跟着。这种程度的内力运转对于寻常的江湖人来说或许是一件吃力的事情,但是对于玉倾雪和南宫灵乃至无花来说,他们的内力的修炼之所以如此迅猛,都是因为他们都采用了那种寻常人看起来有些极端的方式。 ——每一次都将体内的内力用光,转而再修炼丰盈,如此反复,不仅强健了筋脉,而且也让他们的体力和耐力都大幅度的提升。 这个时间是有天才的存在的,可是让他们能够在武林的众多新人之中脱颖而出的,绝对不仅仅是因为自己自身的天赋。能在如此稚龄达到这样的水平,玉倾雪到底付出了什么,其实就连无花和西门吹雪都不敢去想象。 但凡他们对玉倾雪有一丝一毫的看重与珍爱,只要一想到那孩子吃过的苦,就需要更加努力的才能克制自己不会因为心疼而去阻止她踏上自己应该去走的那一条路。 无花和西门吹雪怎么可能会不心疼呢,玉倾雪对于他们来说,一个是血脉相连的幼妹,一个是从小看顾长大的孩子,可是他们完全不敢因为心疼而对这孩子有半分的纵容。毕竟她从一出生就注定属于江湖,而江湖险恶,只有她手中拥有更多的东西,他们才能安心。 一夜奔波也并没有让玉倾雪和南宫灵觉得有多劳累,晨光熹微的时候,他们到了一家客栈。因为这一路斗嘴,一直到半个时辰之前玉倾雪和南宫灵才发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他们竟是离开了山西,转而到了城郊的一个有些偏僻的镇子。 这倒也罢了,南宫灵和玉倾雪一个丐帮帮主,一个魔教圣女,总不至于丢在这荒山野岭里,只是放眼望去,这周遭竟只有这一个小镇,而镇子里居然只有一间客栈。偏偏,这间客栈还被人整间包下了。 怀中的人总算是有了点儿人气,总不能因为无处施针而就这么让人落下了病根。将上官丹凤更往怀里揽了揽,南宫灵绕过了那一脸为难的店小二,直接准备去和包下这客栈的人商量商量。 “哎,小灵这还挺来劲儿的啊。”玉倾雪支着自己的双刀,看着那一脸势在必得,准备靠着银子或者拳头也要让人让出一间房间的南宫灵,她双手抱胸,一只手拄着下巴,一脸的若有所思。 第十三章 此日而微。 如今虽然是清早,但是在这间被人包下的客栈的大堂里,南宫灵却还是看见了一个一身鹅黄锦衣的男子。 一般人穿这样的衣服,纵然是女子,若是不够白皙也会显得有三分露怯,只是这个男子穿着这样的一身衣服,非但不显得突兀,反而更能衬出他经年的好奇度、好容貌。 只是南宫灵却能够看得出,他的一双眼睛虽生得极好,只是却少了几分神采。这样的浊世清公子居然双目已渺,南宫灵在心中暗自叹了一声“可惜”,原本心中的几分隐约怒气也渐渐的消了下去。 他放重了自己的脚步声,目的是告知对方自己的到来。 这是南宫灵的体贴,也是做人最基本的教养和礼貌。只不过在如今的江湖武林,世风日下,纵然是在那些自诩是名门的江湖门派之中,像是这样有修养有礼貌的人也已经不多了。 只是其实南宫灵大可不必如此,因为早在他方才与店小二交涉的时候,那个人已经将事情的始末听了个清楚。这会儿南宫灵走了过来,他也随之起身,温声道:“原本也是我家行商至此,所以包下客栈,只是此行人数众多的缘故,不曾想给兄台造成如此不便,兄台救人要紧,若是不嫌弃,便用在下的房间吧?” 他的声音不疾不徐,带着安抚人心的味道。南宫灵本以为要费一些口舌,不想却如此顺利,忙道:“多谢兄台,在下南宫灵,日后定有重谢。” 他没有说自己的门派,因为南宫灵接手丐帮虽只有短短一月,但是其手段强硬,手腕灵活,已然让“南宫灵”这三个字代表了丐帮本身。 对方虽然是个气质文雅的锦衣公子,但是南宫灵所料不错,这也果然是个江湖人。在听见了南宫灵的名号之后,那人了然点头,道:“原来是南宫帮主,在下江南花家七子花满楼,和帮主在此相逢,也算是他乡遇故了。” 丐帮总舵地处江南,而花家老宅就在西子湖畔,花满楼说和南宫灵是故知,倒也不算说错。 而江南花家在江南的名气与势力并不在丐帮之下,南宫灵素知花家七子各个出众,幼子花满楼更甚,只可惜天妒英才,此人竟是目盲之人,不知引得多少女子暗暗惋惜。 南宫灵自接手丐帮之后便一直想着拜访花家,花家和丐帮不算是交好,但是也素来井水不犯河水,甚至任慈与花老爷花如令都是豪迈之人,隐约有几分意气相投,这次任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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