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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节 (第2/2页)
腻的脸上沾着点点尘土,像个小花猫一般。 秦青羡蹙了蹙眉,隔着窗台,将自己的帕子递过去。 未央接过锦帕,擦了擦自己的脸。 秦青羡有洁癖,她与秦青羡相处的第一日便知晓了。 想到这,她不免有些好奇,一个整日里打打杀杀的人,手上性命无数,满身血污的人,怎就有了洁癖这种小毛病? 想了想,大抵是因为满身血污,所以更讨厌血污的缘故。 生活在黑暗之中的人,会比寻常人更向往阳光。 未央仔细用锦帕脸上的泥污擦干净,再将沾了泥污的锦帕折了折,收在袖子里。 秦青羡那么爱干净的一个人,还给他,他也不会收。 还是等她出去之后,让丫鬟们将帕子洗干净之后,再把帕子送到秦青羡手里。 未央这般想着,收了锦帕,问秦青羡道:“少将军带的有吃的东西吗?” “我很饿。” “你倒是心大。” 外面乱成一锅粥,她作为始作俑者,不仅不担心,还有心情问他要吃的。 秦青羡剑眉轻挑,伸出手,扶在窗台上。 窗台许久没有人打扫,积着厚厚的一层灰尘,秦青羡剑眉皱了皱,眼底的厌恶一览无余。 未央见此笑出了声。 “我虽不曾带,但可以带你去找吃的。” 秦青羡嫌弃地将窗台掰开,对屋里的未央伸出手,说道:“你想吃甚么?” “明月楼的点心?还是你府上厨子做的鹿舌?” 未央起身,将手搭在秦青羡掌心,笑道:“先吃点心罢。” 许久不曾吃了,着实有些想念。 “好。” 秦青羡说道。 未央的体重比他想象中的还要轻一些,他稍稍用力,便将她带了出来。 她在暴室里待了许多时日,住的地方又阴暗潮湿,衣服上有着淡淡霉味,直将她身上特有的子午花香都冲淡了许多。 秦青羡鼻翼动了动,犹豫片刻,道:“还是先回府罢。” 换身衣服再去吃饭。 未央低头嗅了嗅自己的衣物。 哪怕身在暴室,她也是极爱干净的,花在买水上的钱财,比花在买饭菜的钱财还要多。 她身上并无怪味,只是有着若有若无的霉味。 霉味并不明显,若不仔细闻,根本稳不住。 秦青羡难道是个狗鼻子不成? 未央抬头看了一眼秦青羡,忍俊不禁道:“你嫌弃我?” 秦青羡揉了揉鼻子,星辰一般的眼眸有些飘,说道:“没有的事。” 只是他更喜欢她身上的子午花香罢了。 “行吧,先回家。” 未央说道。 身上的味道是其次,她更受不了的,是将柔/嫩/皮肤磨得生疼的麻布衣服。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穿惯了细腻顺滑的云锦料子做的衣服,她委实穿不来粗糙的麻布。 未央跟在秦青羡身后,一路往外走。 暴室外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守备极其森严。 然而这些人在秦青羡眼里,却如同无物一般。 他握着未央的手,脚尖请点地,纵身而起,轻轻巧巧越过高耸着的宫墙,悄无声息落在宫道外。 宫道外有巡逻的卫士,他眼疾手快将未央拉在一旁的树荫下。 卫士们的脚步声越来越远,他才带着未央走出来。 暴室处于内城的西北角,有着重重宫门把守着。 巡逻的卫士更是天家最为精锐的卫士,莫说有人从暴室里逃出去,没有天子的允许,纵然是飞鸟,也飞不出暴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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