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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第1/2页)
只在从赵清嶺从进门那一刻起,世界才重新被染上了颜色、染上了声音。 场地门口,水晶灯不断旋转着。 赵清嶺的眼睛和当年一样漂亮,整个人光彩夺目,胸口的精致领针反射着银色的光。 时隔多年,他和记忆中的样子分毫没变。除了衣着更成熟、模样更加帅气之外。 最让程彻意外的是,这个人……明明也已经二十七八岁了,唇角上、笑眼里,竟还依稀透着当年的少年气息。 高中的时候,程彻曾无初次偷偷看着赵清嶺的侧脸,想着将来……五年后、十年后,这个人以后会变成什么样子。 直到那一刻,在那场婚礼上,本以为只存在于幻想中的“未来”,就这么照进了现实。 他看到了他,正是他想象中完完全全一模一样的那个样子。 以至于之后的几分钟、十几分钟、几十分钟,仿若时空回闪、万物流速惑乱,程彻根本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过去的。 整个人,好像已经听不见声音,也看不到别的东西。 只有眼睛,仿佛被磁石吸住了一样,悄然跟着赵清嶺。 然而赵清嶺那边,则不出意料地……潇洒、自信、光芒万丈、笑容灿烂,并且自始至终完全没有往他这边多看一眼。 程彻在失落的同时,竟也有些偷偷松口气的感觉。 时隔多年,本来也许赵清嶺就已经不记得他了。 就算记得,自己的样子大概也只比当年还要平庸、乏味,自己都不喜欢。 所以,他倒宁可赵清嶺不记得他。总好过从那双好看的眼睛里看到冰冷的、漠然的、不想扯上任何关系的眼神。 于是他默默看着赵清嶺坐下,开始和大家聊天。 自己则夹了最近盘子里的一小口豆角,没滋没味地嚼啊嚼。 其实他挺饿的。 那天早上胃痛得厉害,一早上没有吃什么东西。 等到中午婚宴的时候倒是不怎么痛了,明明很饿却又吃不下,也是费解。 就这么低头嚼了一小会儿豆角,其间根本不知道赵清嶺什么时候出去了,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又回来了,更不知道为何他突然就跑来到自己身边。 “程彻,好久不见。” 那声音天籁一般。轻轻震颤着耳廓。 非常、非常的性感和诱惑。 程彻也知道,时隔多年,只是一句话而已,就自顾自觉得别人“诱惑”也太过分了。 可无奈事实就是如此。 赵清嶺这个人,当年在他身边时,就一直像个小太阳一样温暖地发着光。 而今多年不见,那种阳光感淡去了不少,却多了许多难以言喻、捉摸不透的阴翳,导致整个人浑身散发着如雾气下薄暮森林般魅惑的性感。 ……笑容,倒是从高中就那样没变。 一笑起来,眼睛里就有星星。 比起夜空繁星,那双眼睛一向是程彻更爱看的景色。没想到时隔多年还能看到,感觉就像是做梦一样。 更没想到的是,赵清嶺接着弯腰对他旁边的那哥们说:“哎劳驾,挪个位可以吗?咱们也好久不见了,一起坐坐喝一杯啊?” 说着,就真的在他身边坐下了,一边套近乎给大家发着烟,一边就无缝地插进了这桌来。 赵清嶺高中的时候就偶尔抽烟,这事程彻是早就知道的。 但和别人不同,很多男生抽了烟之后,身上常常会是一股呛人的烟味久久不散。 可赵清嶺的身上,却一向没有那样冲的气息,从来只会沾有淡淡的、若有似无的烟草香。 如今,他在他身边坐下来,从略长的头发、袖口都传来的一股淡淡却动人心魄、堪比荷尔蒙般吸引的气息。 像是干净的太阳光,又像是风和森林与露水,带着些浅浅葡萄酒的醉人,和着淡淡烟草的慵懒。 那个时候程彻还不知道,那是赵清嶺喜欢的男用香水,叫做“暮色”。 当然他不知道也正常的,很多男生根本没那么瞎讲究,一辈子也不会用一瓶香水。 等到后来,两人在一起后,生日那天赵清嶺送了他一瓶“暮色”。 一模一样的味道,程彻很喜欢。 每次靠近的时候、接吻的时候,一样的气息,总让人有种很暧昧、又很亲昵的感觉。 …… 程彻一直知道自己有发呆的坏习惯。 但他没想到的是,就在赵清嶺在他身边坐下后片刻,他会恍惚紧张到就连拿在手里的筷子都掉了。 以至于之后被赵清嶺夹了一整碗的虾的时候,才发现自己两手空空,很是尴尬。 而他又总是一慌起来,就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整个人开始僵硬,还险些把刚满上的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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