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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第1/3页)
不过她困在后院之中, 见惯了按长幼顺序依次成亲的人家, 倒是没想过可以绕过二女儿让温钧先成亲。 温钧提出这件事,态度还十分坚决。她眼前一亮,感觉一条康庄大道近在眼前,只怪以前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糊住了,竟然没想到这一茬,立刻顺水推舟同意下来。 刚好,温蔷修养这些天,身体大好,可以正常做事,她就带着温蔷上上下下忙活起来。 又是请媒婆,又是交换名帖,又是合八字,又是准备聘礼…… 三书六礼本该耗时良久,在她的一力推动下,却以极快的速度依次解决。 只到纳征一事,才让她有些发愁。 纳征也就是送聘礼和聘书,要两位或四位全福之人带上媒人一起去才行。 全福之人简单,村子里找一找就行了,这个大个村子,找起来非常容易。 聘礼却很难办。 温家现在统共只有七八两银子,是周有为和手下陆陆续续还回来的,平常用于家用,日后还要用来举办宴席,再没有多余的钱财可以用做聘礼。 而且这七八两银子,就算温家不办宴席,全部用来筹备聘礼,也远远不够。 季明珠好歹是千金小姐,在外也小有名声,要是用七八两银子就将她聘回来,传扬出去,她成什么身价了 温常氏出身富家,知道流言的伤人之处,坚决不肯堕了儿媳的名头,每日绞尽脑汁翻东西,想要从家里的那些杂物里搞一笔钱。 她甚至一时冲动,差点想卖了温承贺送的首饰。 还好,关键时刻,她想到了比首饰更加值钱的东西,那就是温家名下的七亩良田,这才没有动手。 七亩良田是温家长辈留下来的,每年能收租子二两左右,因为太少,往年送到手上半个月不到就花光了,温常氏都不怎么在意。 要不是急用钱,甚至差点忘了家里还有田地这件事。 她二话不说捧着地契出来,让温钧去找牙行卖掉。 温钧很是惊讶:“娘,这可是家里唯一的收入,真的要卖掉?” “卖!”温常氏言语中透露着嫌弃,“一年收二两银子,十年也才二十两,还不够给你买两本书,留着干什么用。” “再说了……”她看了眼温钧,不知道想到什么,露出满足的表情,“为了你,为了我的宝贝孙子,为了温家的血脉传承,卖几亩地算什么,把家里东西全卖掉也使得!” 温钧不由得好笑,同时心里又有一种莫名的感动,无奈摇头,上前轻轻地抱住她,将脑袋搁在温常氏肩上,低声道:“娘,谢谢你。” 说来惭愧,他在现代都没有啃老过,到古代,却成了啃老一族。 可是没办法,他来的时间太短,还来不及改变温家的现状。温家之前的情况又太糟,没有本钱给他做生意不说,反而三番四次需要往外拿钱。 这次更是为了他的亲事,要将田地卖出去。 其实卖不卖地,温钧是无所谓的。他不会种地,也不打算靠种地为生。等他日后高中,科举做官,需要远离故土,这几亩地留着也没什么用,迟早都要卖掉。 不过在这个年代的人看来,土地就是赖以生存的命,只见往家里买的,很少见往外卖的。 温常氏一个古人,如今主动提出卖地,只是为了他。 这种行为,叫他怎么不为之动容。 被突然抱住的温常氏也是有点愣住,回过神,拍了拍温钧的手臂,没说话,眼眶却泛红了。 她这个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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