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炮灰替反派皇子养崽[穿书]_第38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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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沙经百战,铁血未磨洗。

    生作他乡客,魂归故里人。

    从来好儿郎,身死骨未销。”

    沈初知道冯家是将门,多少冯家儿郎战死沙场,即使冯京选择弃武从文,可这首诗的气势,还是尽显冯家儿郎的血性,让在场的书生不禁都颇为动容。

    自然大家都要再敬冯京一杯。

    后来又传到了王勒和沈庄手中,一人分别作了一首。

    “仰合天地间,俯首为君宰。

    身登黄金台,百世传万代。”

    “冬里闲来诗酒茶,且待折桂再言他。

    人生得意须尽此,辗转百年梦里花。”

    两人所作诗也有大开大合之势,不得不说也是才华横溢,难怪能在一帮贵族学子和一派书生里混得如鱼得水。但是和范雍、冯京的诗比起来,这立意还是格局小了些,一个看着的是家族百代的富贵,一个有百事皆成空的萧落感。

    但在座的书生还是相当捧场,纷纷又热烈地喝了两杯。

    沈初看着自己这便宜弟弟心中颇诧异,俗话说诗可言志、亦可抒怀,作为宁远侯嫡长子,本是再富贵不过,为何诗中却有一种遁空之感。不过这也不是他关心的事,他们这便宜兄弟,关系还真不如常人。

    张书生大概每个人都想轮一遍,竟转到了沈末手中。沈末干脆道,“我只是一介武夫,不会舞文弄墨,不过听了范兄和冯兄的诗颇为受触,在此敬大家三杯。一杯敬苍生,一杯敬社稷,一杯敬你我!”

    众人兴奋的神经早被挑起,被沈末这简单又充满气势的三杯敬一激,呼啦啦更是热血上头,起身就不管不顾道,“来,干了!”

    沈初又跟着连干三杯,觉得自家弟弟这真是翅膀硬了啊,竟然还连敬三杯,是不是还得夸赞一下他果然不愧为原书《天下第一之王图霸业》里的男主,简直就是四两拨千斤,这气势镇住全场压根不虚啊!只是要不要这么耿直,直接就说欣赏范雍和冯京,不怕得罪其他人吗?

    果然有性格。

    他趁人不注意暗地里瞪了沈末好几眼,眼神示意回去了再收拾他。沈末装作没看到,热血上头一时爽,回家被哥教训才是惨。

    几轮酒下肚,沈初都有些晕乎了,他酒量本来就不是太好,心道如果还要再喝下去,他怎么也得找机会早遁啊。

    这时行酒令的琴音都在他耳中不甚清楚了,等到琴音一停,众人都看着他,他过好久才反应过来,这酒杯是传到他手上了。

    他不禁暗自苦恼,他可从未作过诗啊,这简直就是赶鸭子上架。他想直接罚一杯酒得了,可是蓦地看到崽崽看着他亮晶晶的眼神,小崽子虽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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