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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人显然很困了,他勉强撑起了眼睛,用鼻子蹭了蹭她的下巴,搂着她的脖子: “小傻子,做危险的事情前,一定要考虑背后那些真正关心你爱你的人。” 不愧是比她多活了五年的人,这一席话说的简瑶内心很温暖,无论是什么半吊子夫妻关系,这一刻他的话发自肺腑,好像冬日里温暖的火苗。 他蹭的一下,在她的世界里点亮了一束火光。 ↓ ↓ ↓ ———— 被江教授安排了新的室内工作,简瑶也终于不用在求着黎言寻去陪她挖土了。连着三天,她连续在室内整理室里早出晚归,连天空都没见到几次。 而黎言寻去城里的次数也更加频繁了,通常夫妻两早上起床一道别,就是晚上才能在饭厅里遇见。 对于这对早出晚归,时间重叠很少的夫妻,就连一向不喜欢八卦的安岚也好奇了起来,他终究还是没忍住,开口问了一句: “你老公每天都去城里干什么呢?” “就他那闲不住的性子。”简瑶只当他是受不了农村的生活,出去外面吃香的喝辣的,便道,“骑着摩托车去撒野了。” 他在她心里不过是个三岁智商的纨绔富二代,除了吃喝玩乐,他还能做什么。 安岚因为她的说法微微一愣,竟然一语成戳: “你应该不喜欢他吧!” 除了晴雪,工地里谁也不知道她和黎言寻约法三章,商业联姻的事情,这会儿被对方戳中,简瑶咳嗽了几声,连连否认: “我现在挺喜欢他的,不然我嫁给他做什么。” 看破不说破的安岚却觉得一切都没有简单,他低着头整理陶瓷碎片,记录信息,缓缓道: “我前女友,从不过问我一天的生活,我去出差那天她甚至没有送我,我以为她生性凉薄,直到后来在网上看到她和别人十指紧扣,接吻都要搂住对方的脖子,那时候我确定了,喜欢一个人,应该会很在乎他每一天的生活。” 好好的话题,不知道怎么就冒起了绿光,简瑶有些尴尬,事到如今再回看面前这位白月光学长,她竟然会不由自主的拿他和黎言寻比较,他没有黎言寻高,也没有黎言寻那么幽默,好像曾经她喜欢他的那些点黎言寻都没有,可是无数次,当她在面对黎言寻的目光时,还是会不由自主的心跳加速。 她于是也如同安岚学长一样的确定了,这就是喜欢一个人和崇拜一个人的区别。 想明白这些后,她竟然有些吃惊: 原来感情也会随着一个人的经历而成长,有的喜欢会生根发芽,有的喜欢会如同昙花般短暂。 生命生生不息,感情也如河山,无论逆流而上还是顺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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