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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他抬头,用他那双琥珀色的眼睛看向我,纤细的下颚轻轻勾起。 对了,你们是不是想知道后来鲁道夫怎么样了? 我将事实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包括离奇的失忆以及旧爱的回归。他当下满怀诚意拥抱了我,除了深感遗憾,还敞开胸怀给我最美的祝福。后来,鲁道夫将那所房子卖掉了。 我终于明白,无论命运将我们引向何方,无论我们的成长留给过往怎样的痕迹,我们的生命都已经承认了彼此的存在,无论遗憾或侥幸,我们早已亲手将对方钉入自己心里。而在彼此消失之前,这一切都不会褪去。 好幸运,地球是圆形的。因为爱情,世上所有的错失良机、失之交臂、情非得已,统统会在你满腔孤勇、披荆斩棘的无畏追逐中跨山跨水不期而遇。 好幸运,无论咫尺天涯,始终有你伴我左右,一个转身便触手可及。 余笙有你 他在身边的时候,方圆十里之内, 风是甜的,天是蓝的,地狱如天堂,黑夜如双眼。 原野坦言要开去机场接安然的时候,祝余笙目光一怔。她没有说话,身子却向后缩了缩。还没等余笙说“好”,原野便径自在她额头印下轻轻一吻,接着穿好鞋子带上了门。就这样,在他义无反顾的背影中,余笙轻轻叹,回忆的碎屑自岁月深处席卷而来— 安然是原野的初恋,这个余笙最早知道。早在成年之前,早在上中学的时候。 他们三人是青春期的好友,那时候的祝余笙是只羽翼丰满却又顽劣叛逆的丑小鸭,安然则不同,她出自书香门第,喜欢穿象牙色的纱裙,俨然一只金光闪闪的小公主。 彼时的原野是位通晓金钟罩铁布衫的护花使者,成天守候在安然身侧,当然,屁股后面还坠着一条猎猎生风的小尾巴—祝余笙。 高三第一学期,安然因为学业忙成了一只原地打转的陀螺。祝余笙则不同,她一副随遇而安的模样,屁颠屁颠地跟在原野后面混吃混喝。 有天放假,原野来找她,开着一辆二手皮卡。 余笙提前接到他的电话,心脏“砰砰”跳成了小鹿。她冲进卫生间洗去浑身汗臭,又换了身新衣服。说新衣,也不过是裁到大腿的短裙,和胸口印着粉红顽皮豹跟一只小熊维尼的T恤。 除此之外,她还画了眼线跟唇彩,这番装扮果然奏效,令她看上去成熟了不少。她低头望了望电子手表,飞快奔下楼,隔着一扇大铁门,一眼便望见了原野。他将车窗摇到底,将三分之二的手臂伸向窗外,车内放着一首震耳欲聋的慢摇舞曲,他戴着墨镜抽着烟,像极了九十年代初港剧里的男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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