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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第1/6页)
刘萌脸色大变,立即推开门往外跑去,绍岩倍感惊讶,他记得上午刚从牢房回来的时候,刘产还活蹦乱跳地跟自己打招呼,怎么突然间就犯病了?到底得了啥病?听春兰的语气好像很严重似的,带着几分好奇,他跟在刘萌后面来到了刘产的房间,只见地上一片狼藉,到处都扔着衣服,鞋子,破碎的花瓶、茶几、各式各样的瓷器等等,刘产独自倦缩在房间的角落里,脸色煞白,像是刚得了一场大病,浑身不停地抽搐,嘴唇发白并且微微颤抖,口齿含糊不清,好像很冷的样子。 “小产,小产。”刘萌第一时间跑到刘产身边,刘产呆若木鸡地抬起头,眼神若隐若现地看着她,再看看四周,脸色略有些好转,复又开始抽搐起来,嘴里不停念叨,“不要,不要,别,别走,别走……” 绍岩初步判断,刘产应该是患上了羊颠疯,小时候在他老家,就曾亲眼见过村里的人发病,形态与刘产非常相似,但接下来发生的事,令他不得不重新下结论,刘萌让春兰舀来一盆冷水,然后用手沾着冷水抹在刘产的脸上,刚开始,刘产倒还算听话,任由jiejie为自己清洗脸蛋,突然间一反常态,板着生硬的面孔,猛地抓起春兰的手就到嘴里使劲咬,春兰痛得直叫,眼泪哗哗地往外流,刘产越咬咬有力,形如一条疯狗,要是照这么咬下去,春兰的手指肯定会被他咬断,刘萌在绍岩的帮助下,试着分开刘产的嘴巴,然而刘产咬得很死,根本就拉不开,绍岩急中生智,立即脱下鞋子,将袜子放到刘产的嘴边,刘产当即一阵呕吐,春兰总算保住了自己的手指,跪在绍岩面前不停地叩谢,通过这件事,刘萌对绍岩有些刮目相看,虽然主意是馊了些,不过能救人就是好办法,绍岩心里美滋滋的,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那双天下无敌的‘香港脚’居然能派上了用场,看来懒人也并非一无是处。 一段时间过后,刘富举闻讯赶了过来,经过大家的一番努力,刘产渐渐恢复了正常,由于犯病时间太长,刘产的身心早已疲惫不堪,不知不觉倒在床上睡着了,刘富举替他盖好被子,满怀心事地来到外面的走廊上,绍岩不明白刘产为什么犯病时会全身抽搐?而且还会咬手指,刘富举告诉他,刘产之所以抽搐是因为从小曾被狗咬过,以当时的条件,人们并不知道世上还有个狂犬病,所以没有及时救治,十几年后就成了这副样子,每次发病就会情不自禁地张口咬人,府中的许多下人都曾遭过他的‘毒口’。 事实表明,狂犬病自古就有,可惜那时候的人们根本不懂得防护措施,就算出门被狗咬上一口,顶多将狗的主人叫出来随便骂个几句,哪像现代人一样又是打针又是吃药。 较之古代人,现代人生活条件改善了,愈加珍惜自己的生活质量,绍岩想起以前经常在电线杆上看到五花八门的广告,‘xx医院专治不孕不育’,‘xx门诊专业治疗男性性功能障碍、前列腺增生等等,可谓是屡见不鲜,层出不穷,医院越来越多,恰恰说明人们的身体素质都在下降。 第二十七章 拦路打劫 刘富举不知道自己儿子得的到底是什么病,可又不忍心看到儿子发病时那副痛苦挣扎的样子,这么多年来,他访遍了天下名医,却无人能医治此病,满面愁容的他只能对着天空发呆,许久才发出一声深深的叹息。 从医学角度上来讲,狂犬病重在预防,很难根治,更何况像刘产这种情况已经病入膏肓,难听的说,只能是坐着等死,看着刘富举无奈的表情,绍岩本想告诉他实情,可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安慰道:“大哥,您也用不着太担心,依我看,产儿的病只是些小毛病而已,过段时间自然会好。” “绍老弟,你就不用安慰我了。”刘富举知道他是在哄自己开心,心存感激地微微一笑,语重心长道:“绍老弟有所不知,产儿被这种怪病困扰了十几年,每次看到他发病的样子,作为一个父亲,我能体会到那种生不如死的感觉,恨不得替他承受所有的痛苦。” 常言道,知子莫若父,刘富举早年丧妻,一手将子女拉扯大,这么些年来一直忙于生意上的事,总觉得对儿女亏欠太多,看到儿子得了这种怪病,他比任何人都着急,那可是心头rou啊,每次刘产发病的时候,他都会心痛一次,夜里躲在被窝里落泪,可怜天下父母心,作父母的不求儿女有多孝顺,但求子女一生平安。 为了让刘富举放宽心情,绍岩岔开话题道:“对了,大哥,你不是说今天有批货要发出去吗?” 刘富举猛地回过头,这才想起今天要将一批茶叶运到河县,不禁拍拍额头,道:“唉呀,瞧我这记性,倒把这件事给忘了。” 绍岩只不过是随口说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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