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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看个仔细,奉欢悄悄走下床,来到窗前时,她一边拉住书桌前的椅子以应付,一边到窗户边打量。 没人,窗户外直接是一楼的空地,窗台上也干干净净,毫无有人踩过的痕迹。 原主的印象里没有过这种事。 大概是错觉吧…… 奉欢轻啧了一声,不知道为什么,她隐隐地感觉到这个任务有些麻烦。 次日天明。 休息一晚后,接收记忆后的头疼缓和了不少,反倒是浑身的肌rou开始泛起了酸痛。奉欢揉着举一举也发酸的手臂一边走出卧室,却发现胡不归正在厨房站着。 昨晚的短袖短裤换成了一件长袖白衬衣和长裤子,扣子使得不太熟练,却仍旧努力扣好了,衣着整洁而干净。他在琢磨着调味瓶,一边又想着这年头的灶火该怎么点。 他忽然感觉到什么,一转头,便看见靠在门边的奉欢正哈欠连连。他露出了一抹浅浅的笑容,温声唤道:“奉姑娘……”未待话说完,他的视线就瞥见对方光着的小脚上。 他不由皱了皱眉,大步走出厨房,来到玄关选了一双合适的鞋子,这才来到奉欢面前蹲下身。他一边示意她伸出脚,一边解释道:“会着凉。” 着凉? 大热天的怎么着凉? 奉欢一挑眉,她刚伸脚想自己穿上,不想胡不归一把握住她的脚,轻轻为她穿上了鞋。 不是说古人都很在乎男女有别吗? 奉欢扬了扬眉,先不说一介古代将军看上去斯斯文文的,现如今连她的脚也敢摸。 奉欢垂眼看着蹲在她面前的人一副低眉顺眼的模样,细心而又温柔地帮她穿上了另一只鞋,随后才抬起眼,望着她柔柔一笑:“现下便好了。” 脚上还有着他手里的温度。奉欢懒洋洋笑了笑,看着胡不归起身又走向煤气灶,她稍稍退出一步,歪头靠着门框问:“你在做什么?” “昨日起滴水未进,腹中饥饿。”又打量了一会儿,发现自己真的弄不懂这个时代的东西后,胡不归略显无奈地笑了一笑,“原想让姑娘尝尝在下的手艺,不想在下如今连火也不会点。” 他要是会用这些东西就怪了。 奉欢又打了个哈欠,一边慢悠悠地捋睡衣袖子,一边来到冰箱边看看里面有什么吃的。她漫不经心地问:“吃面吗?” 胡不归原想帮忙,可想起自己什么也不会,便顿了一顿,笑道:“劳烦姑娘了。” 要说起来,关了七年牢,脱离社会有七年的奉欢对于现在的东西也不太了解。好在还有原主的记忆,一开始的生涩后倒也熟练了起来。 冰箱里食物不多,奉欢用剩下的食材煮了两碗面。当她想端面出去时,身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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