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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节 (第2/2页)
爱宾馆免费放在前台任顾客取用的小包纸巾,上面印有宾馆的地址和订房电话。 而纯爱宾馆就是她和楚生幽会的地方。 当初会选择它,纯粹是因为它的名字,和|性|有关的纯爱是干净的也是疯狂的。 刘真芹握着纸巾袋缓缓地坐在了化妆台前,这是不是解释了蒋晔好端端的为什么会去纯爱宾馆的原因! 他并不是一个人去的,他是和她的女儿一起去的。 至于去干嘛?刘真芹用脚趾头想也知道。 那么叮叮看见她和楚生了吗?还有叮叮和蒋晔难道是真爱? 此时的余叮叮若是知道她四十岁的老妈还相信真爱和纯爱,一定会呕死,一大把年纪了难道还看不透男人的本质吗? 男人=黄瓜。 现下,余叮叮看着自己用过的黄瓜,缠了半身的白布条躺在那里,想笑,就是没敢。 太讽刺了有没有,那么着急的说有急事赶她走,敢情就是赶着去作死!该,挑起了别人的欲望不灭火的男人,活该就是这种下偿。 余天民和余当当坐了挺长时间,余兰芝和蒋邦来了。 余兰芝进门的第一句话不是询问蒋晔怎么样了,有没有不舒服等等关心的话,而是先问余当当:“旭初呢?” 余当当想说去打热水,但余天民父女都坐了快一个小时了,打热水只是在走廊的那头,又不是在两公里之处。 余当当正犹豫着怎么说,门响了,隋旭初一手热水瓶,另一手掂着几份外卖,立在门边。 余兰芝给蒋晔从家里带了点白粥,隋旭初给他带了份合记的瘦rou粥。 合记的粥挺有名的,尤其是鱼片粥,经常有人开着车跑很长的路专程就为去喝上一口鲜。但蒋晔受的多是外伤,怕影响伤口的愈合,退而求其次也是为了保险起见隋旭初替他选择了瘦rou粥。 两份粥摆在了一起,蒋晔选择了那碗瘦rou粥。 这多少又让余兰芝感觉不快,她很小气地想他喝谁的粥就让谁喂他去吧! 还是24孝妻奴蒋邦不声不响地摇起了病床,一勺一勺地喂给蒋晔吃。 余天民和余叮叮走的时候,余当当和隋旭初也跟着走了。 余天民取了车,叫她们上车。 隋旭初却摇了摇头,说是和安雨晴约好了要去金鼎,余天民便只载着余叮叮,踩响了宾利的油门,呼啸而去。 余当当问隋旭初:“咱们打车去金鼎?” 隋旭初道:“去金鼎干吗?” 合着刚才是鬼说要去金鼎?余当当气的咬牙切齿。 隋旭初又道:“这么大孩子了,怎么哪句是真话哪句是假话都听不出来呢?” 说话的时候,他伸出了大手摁了摁余当当的头。 余当当不悦,抬脚就去踢他。隋旭初慌忙跳着想躲,可是躲过了这只脚,去没能躲过那只,还真被踢中了腿弯。 他腿一软,便跪在了地上。 使了多大的力气,余当当心里明白,便冷哼着道:“行了,别装了。” 隋旭初略显艰难地爬了起来,缓缓地蹬了蹬腿,“刚才被蒋晔的亲爹踹了一脚,还没缓过劲儿。” “蒋晔的亲爹?刚才穿黑色衣服的男人?”余当当见他的腿还能动,就专捡好奇的问了。 “你不是说叫方水敬找了,找不到他吗?” 隋旭初:“他改名字了,伪造了一份新的简历,换了职业。他现在叫楚生,是美乐剧团的钢琴演奏师。” “你还打不过他?” “跟踪的时候被发现了,我不如他熟悉地形,他玩了阴的。”隋旭初顿了一下,忽尔咧开嘴笑了笑道:“我猜刘真芹的姘头就是他,也是他弄伤的蒋晔。估计他是想直接把蒋晔弄死的,后来发现了他是他儿子。我好奇的很,不知道是什么事情让他这么恨余家。” 余当当撇嘴道:“你都不知道那就更没人知道了。” 隋旭初仔细的想了想,上一世他和楚生有过一面之缘,应该是蒋晔留学归来了以后,余家开了接风宴,楚生当时负责宴会演奏。 隋旭初当时并没有太注意他,毕竟任谁凭空想象,怎么也想象不出他会是蒋晔的生父。 只记得去洗手间的时候,偶见他和蒋晔一前一后从洗手间里出来。这在当时看来也没什么奇怪的不是吗,他又不是女人,去男洗手间是很正常的事情。 现在想起来当时蒋晔的神色并不自然,而且不久之后蒋邦就生病了。 一直以来,隋旭初还是挺同情蒋邦的,觉得他和余江民一样,是余家为数不多的纯粹好人。 是不是又印了那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隋旭初略微想通了一些事情,招呼着余当当:“快走。” “去哪儿?”余当当快步跟了上去。 “回家。” “怎么回?” “坐公车。” “刚才为什么不坐大伯父的车。”余当当颇有怨言。 隋旭初:“不愿意。” 两个人辗转坐了一个半小时的公车外加步行了二十分钟,终于回了余家。 余当当累得半死,不悦地数落隋旭初,“没事找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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