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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胜在便宜,还不用做登记身份,可以避免太早被秦家人找到。 走了一天,迟玥两腿肌rou发酸,进屋后迫不及待的躺到了床上。 身下的床垫有些硬,莫约是许久未曾晒过太阳了,到处泛着潮气。 迟玥在床上滚了一遭,仰面看着头顶天花板。 白漆的天花板上,有不少黑色斑点。 迟玥盯着那些斑点,眼神愈渐放空。 不知为何,有关这具身体六岁之前的记忆,迟玥都是记得的。 不但记得,而且还记得意外的清晰。 因而有个问题,迟玥其实有些分辨不清。 ——他到底是占了别人的身份重生,还是濒死之际想起前世过往呢? 这具身体记忆的最初,是从当初那个脏乱差的地下室开始的。 记得地下室很小很潮,终日没有阳光,唯一的灯光也极暗。 屋内只有一张单人床,夜里都是老头在睡,迟玥只能睡沙发。 遇到尿床或是哭闹的厉害的情况,还会招来谩骂和毒打。 因而从小时候开始,迟玥就再没哭过了。他不敢哭。 会哭的孩子有糖吃,这句话只针对于在正常家庭长大的孩子。 不适用于迟玥。 等到差不多能走能跑的时候,迟玥就开始包揽了地下室的家务,洗衣服擦地做饭都是他做的。 做出来的饭菜基本都是老头儿先吃,老头儿剩下的才能轮到他,饿肚子是常态。 所以贺昔年明里暗里的讽刺其实也对。 他可不就是从来没吃过高档的东西吗?能有的吃就不错了。 仔细想一想,原著里的迟玥最后坏成那样,归根结底,还是秦家人不够重视。 秦家人念旧,放不下十八年的感情,想要留下秦逸当养子。 有错吗?没错。 但他们千不该,万不该,试图要迟玥理解秦逸,将他们两个放在一块儿。 没吃过苦、没遭过穷、没受过罪的人,永远体会不到底层人的挣扎和辛酸。 富人眼里的一块钱什么都做不了,穷人却能用来买馒头充饥。 原著的迟玥穷了十八年,对秦逸嫉妒也好憎恨也罢,都情有可原。 因而秦家人首先要做的,是想办法纾解迟玥心理上的不适,而不是上来就拿物质和钱补偿,更不是和他讲什么狗屁大道理。 ‘用爱感化’这四个字,听着俗气,但是有用。 而原著的迟玥最缺的,恰恰是爱。 道理谁不懂啊? 但也得当事人乐意听呀。 眼下迟玥知晓剧情,对秦逸没有恶意,也从没想过要和他作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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