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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骷髅唱歌太奔放了_分节阅读_4 (第1/2页)
在行人看精神病眼神注视中,嘿嘿飞到地上,翅膀捂住腹部的森森白骨以防露馅,俩爪朝天,白锦寅则是拿块石头在手里掂量,只待人再多些就开始表演。 有人忍不住开了口:“有病吧,这鸟训的真好,不会真砸吧。” 这话一出立马有人附和:“对啊,真要砸死吗?哎小伙子,你虐鸟可不行。” 更多的人加入进来,渐渐民愤四起,甚至有人挽起袖子准备出手制止。 卖艺,失败! 快速离开后嘿嘿有些不安,小声给自己找借口:“这些人管的太宽了,主人,您有什么特长,要不先找份工作赚钱也行。” 特长? 白锦寅默默想了一会,除了召唤骷髅似乎没有别的。 不对,僵尸王美莉娅曾经夸过他歌声宛如山间的溪水纯净动听,不知道这算不算。 嘿嘿给了他肯定的答案:“算啊,唱歌赚老钱了,比卖艺还多。” 似乎冥冥中一切注定,前方不远处,一间霓虹闪烁的门口立着个牌子:本酒吧招聘驻唱歌手一名,要求男性。 一人一鸟眼前一亮。 只是他俩都不知道,这城市的酒吧有一种叫——同志酒吧! 第3章 初遇 红房子酒吧外观是一幢红色的欧式建筑,看起来很洋气。 老板叫宝宝,性向忽攻忽受,年龄时大时小,不知道是天生白嫩还是后天用的化妆品太多,看起来像个在冷冻柜放了十年的过期元宵,表面光鲜,见光就死。 这几年生意蒸蒸日上,颇有成为全市同志酒吧翘首的势头,宝宝人设随之转变,不再像以前那样见人笑脸相迎挨桌敬酒,每日带着副金丝眼睛端坐在吧台,俨然一副成功人士派头。 然而今晚,他笑的跟朵绽放的白绣球花似的,正在殷勤招待一名挺拔俊朗的年轻男子。 男子叫秦松,熟客基本都知道,此人是个情场浪子,只要来酒吧必定叫上一群人来陪酒,像个逛青楼的大爷般左拥右抱,江湖评论——一点朱唇万人尝,一双玉臂千人枕。 不过还有另外种传闻,据说有次他醉后自言自语,说是相爱多年的男友不知为什么忽然自杀身亡,遵照遗书上的要求,他才每日这般声马犬色,看似活的潇洒得意。 两者孰真孰假无人知,但出手阔卓是真的,只要他光临酒吧,喝到兴致处必定大手一挥,全场的单,他包圆。 酒吧这两年生意红火,和这位爷有直接关系,宝宝自然是感恩戴德,若不是年龄不合适,恨不得抱住大腿叫爸爸。 位置最好的卡座上,宝宝斟满一杯酒递过去:“秦哥,今晚叫谁过来陪您喝酒?” “算了,看着都眼熟,”秦松接过一饮而尽,把酒杯重重放在桌上,“怎么一个新人也看不到。” 宝宝苦笑,这位爷口味纷杂很好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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