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顷竹的婚房,是封老爷子活着的时候就定下的。那时老爷子拉着他们的手,乐呵呵地说,这里风水好,能保佑他们白首偕老。 洛之闻曾经深信不疑,后来醒悟了。 封建迷信不可信! 但是他的记忆本就不可信。 洛之闻小时候常常梦到封顷竹,憋不住告诉了爸妈,还用稚嫩的笔法把封顷竹的模样画了下来。 他爸妈看完,哈哈大笑:“你是见过隔壁住着的封家人了吧?” 然后领着他拜访了邻居,也就是独居的封老爷子,和趁着圣诞假期回国看爷爷的封顷竹。 这一看,洛之闻就赔进去了一辈子。 他拉开冰箱的门,找到一碗洗好的冬枣,抱着回到卧室。 他和封顷竹各有各的房间,至于双人间……落灰了三年。 洛之闻啃着枣,把平板放在膝头,浏览起娱乐新闻。 他是个幕后作词人,最近有一首他填词的歌刚发布。 洛之闻点进音乐APP,看见自己写的歌高高挂在排行榜第一位,满意地把枣核吐进小盒子。 那首歌叫《业火》,是洛之闻写词生涯最满意的一首歌。 墙上的挂钟滴滴答答,他嘎嘣嘎嘣吃完了一碗冬枣,然后去浴室泡了个热水澡。 泡澡的时候,长满伤疤的脸微微发痒。 洛之闻用热毛巾敷了会儿,这是医生告诉他的法子。 他不是没想过做医美,还去了好几次医院,但是疤痕打了又长,还会往眼眶蔓延,最后只能作罢。 不过这几年伤疤已经开始变淡了,尤其是他嫁给封顷竹以后,原本深红色的疤痕已经变成了浅红色。 可能他真的是我要找的那个人,洛之闻想,只可惜他不爱我。 洛之闻对着镜子敷面膜,听见门锁轻轻开合的声音,吓得差点把面膜撕裂。 紧接着他想起来,这是他和封顷竹共同的家,而他名义上的丈夫已经三个月没回来过了。 洛之闻对着镜子深吸一口气,揭下面膜,披着睡袍走出去:“吃饭了吗?” “嗯,”封顷竹站在客厅里,已经脱下了西装,白色的衬衫衣袖工工整整地卷起,头也不抬地说,“吃过了。” 记忆中的眉眼在柔和的灯光下软化了几分,洛之闻不争气地看呆了,继而搓着胳膊走过去,把封顷竹脱下的西装抱起来。 “做什么?” 他的脊背微僵,露出衣袖的一小截手腕暴出了青筋:“帮你挂起来。” 封顷竹眉头微蹙:“放着吧,家里有请阿姨,不需要你忙。” “没事,顺手的事。”洛之闻把衣服抱进了封顷竹的卧室,闻着淡淡的檀香,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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