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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宜润为什么那么热爱工作,都是被自己男朋友逼的,他们在一起那么多年,林宜润有一次听谌煦说,他和司邺每周都会抽一天去约会,如果实在忙,一个月里一定会抽一天什么也不做,就陪着对方。 以前还看司邺不顺眼的林宜润,顿时流下了羡慕的热泪。 他明示暗示之后,祁江从工作中抬起头,一脸认真地说:“我们每天不都在约会吗?” 林宜润听了后一脸茫然,“我们什么时候约会过?” 祁江眨了眨眼睛,说:“我们不是每天都在办公室里约会,一起处理工作吗?” 林宜润:“……” 他活了这么多年,头一次听人一本正经的称工作叫约会,称办公室叫约会场所。 “约会不就是两人独处,一起做某件事吗?”祁江见林宜润一脸震惊,解释道:“我们现在不是两个人独处吗?不是一起做某件事吗?” 有那么一瞬间,林宜润居然觉得他说得好有道理,我居然无法反驳。 “哥,祁江哥。”谌煦称呼祁江也叫哥,虽然林宜润很想让他叫祁江嫂子,但祁江并不喜欢这个称呼。 “你们俩可算来了,衣服给你准备好了,一会儿可要给哥撑住面子啊。”虽然谌煦已经结婚多年,但林宜润坚持让谌煦当他的伴郎。 林宜润的婚礼很盛大,谌煦这个伴郎也出足了风头,不少人看见谌煦的脸后,询问他是哪家的少爷,有没有对象,得知他是林宜润的弟弟,又是司邺的先生后,纷纷感到震惊。 “我要扔捧花了。”祁江穿着黑色的西装,将他的腰身勾勒得极为漂亮,这身礼服正是出自谌煦之手,当天还上了热搜。 “我我我!” 草坪上一群人大声喊着,希望捧花能够落入自己的手里。 谌煦从人群中逃脱出来,向司邺走过去,“可算挤出来了。” 他和司邺已经结婚七年,俗话说七年之痒,但他们俩的感情却一天比一天好,着实令人羡慕。 司邺牵过谌煦的手,站在边上看热闹,天空中忽然有什么东西向他们抛了过来,担心砸到谌煦,司邺下意识的一把抓住。 在一片尖叫声中,他看清自己居然接住了捧花。 两人面面相觑,司邺忽然单膝跪地,将捧花送到谌煦面前,“听说人的细胞七年会完成一次整体的新陈代谢,今年正好第七年,谌先生,和我结婚好吗?” 司邺的举动,让周围响起一片鼓掌叫好声,人家结婚这么多年还这么浪漫,真是羡煞旁人。 谌煦着实没有预料到司邺会来这么一出,他从司邺的手里接过捧花,将人扶起来,“司先生,下次应该换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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