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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文楠那位在经管系的同学约她出去吃饭,她便拉上了蒲湘南。明面上的理由是让蒲湘南跟经管系那位老乡认认亲,实际原因则是她跟那位同学之间有几分暧昧,但还没有说开,需要一只闪闪发亮的电灯泡。 下午的课结束,回到宿舍,谢文楠就开始挑衣服。百忙之中转头看到蒲湘南正在整理书架,不由问道,“小小,你该不会是打算就这么去吧?” “怎么了?”蒲湘南有些不解。 谢文楠恨铁不成钢,“至少把这一身军训服换下来吧?第一次见面,给人留个好印象。” 蒲湘南只好去翻衣柜,换了一身衣服。 上衣是白?恤,除了胸口处一个logo之外没有任何装饰,下身是一条米黄色的高腰短裤,T恤扎进短裤里,用一根蓝色的棉布腰带扎住,露出纤细腰身,整个人似乎都被拉长了一大截。腰带在左边髋骨处扎出一枚蝴蝶结,看起来清爽利落。 脚上则是一双半高跟的凉鞋,她的脚本来就很小,只能穿35码的鞋,加了鞋跟之后,更显得小巧精致。 这几天大家都是灰扑扑的军训服,突然换了这么一身,顿时让人眼前一亮。 陆雁北在一边看着她把自己收拾得漂亮齐整,心情似乎都跟着明亮了许多。所以说她喜欢女孩子,不但又香又软,而且精致、好看,时时刻刻都能让自己保持在最佳的状态里。 谁不希望喜欢这样的小姑娘呢? 蒲湘南换完了衣服,就在一边等着,眼看谢文楠换了一身又一身,终于决定穿其中一条蓝色的连衣裙,还以为马上就能走,结果谢文楠又开始弄头发、化妆,折腾了将近一个小时,才终于出发。 而这个时候,距离约定的时间已经过去半个小时。 蒲湘南从图书馆借来的一本小说都看了三分之一。 约会中的女人真可怕。 几分钟后,蒲湘南在楼下见到了那位同乡。说是同乡,其实国内的一个省,通常比欧洲一个小国还要大,彼此间的距离并不近,坐车都要七八个小时。这么远的距离,风俗、口音乃至各种习惯都相去甚远,也很难找到共同话题。 不过谢文楠的同学没有说谎,这位甘长风同学确实称得上“帅哥”二字。他穿着一件蓝色格子的衬衫,搭配牛仔裤和板鞋,收拾得清爽干净,行走间甚至能隐隐闻到香水的味道。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显得斯文俊秀。除了身高是硬伤之外,条件可以说得上出众。 好在蒲湘南习惯了陆雁北的身高,反而觉得这个身高很友好。 甘同学态度热情,整个晚餐期间一直在找话题,可惜大部分蒲湘南都不怎么感兴趣。一顿饭吃下来,光顾着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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