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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 毕竟上次丁御来的时候,他也是反应好久才发现丁御出现在杂志上, 这样的人家怎么也门不当户不对。 再说了, 他现在的工资一个月顶多只能给丁宁买两套小裙子, 这怎么能行呢, 小裙子这种可爱物件, 不是得一天穿一件才行么! 吴畏发现自己有点想太多,不过他个大老爷们, 想什么肯定就得做什么啊, 叽叽歪歪扭扭捏捏算什么男人。 于是吴畏认真规划了一下他的以后, 生意他是不会做的, 不如开个店?这几年手里也存了点钱, 除了现在住的这套房子, 他的婚前房也早就买下来了。 而吴畏是很想去开一家小裙子店, 就专心卖洛丽塔,反正他对洛丽塔的了解也还算颇深,而丁宁每天身上穿的衣服也都是洛丽塔, 这样他开店以后,不仅自己能卖这些小裙子,更能让丁宁天天穿小裙子了。 想一想还有些美滋滋。 于是晚上吴畏就发消息问了。 吴畏:我准备开一家洛丽塔服装店。 叮叮:哇听起来不错,准备开在哪? 吴畏:我这个月把工作辞了,再好好规划一下。 叮叮:那我以后天天去捧你的场! 吴畏倒没准备现在就表白,他也得好好确认一下自己的心意,到底是因为丁宁合他胃口才喜欢,还是因为她这个人本身,这是两码事。 丁宁倒是猜出什么来了,她是什么人啊,聪明的很。再加上原世界里可没有开店这一说,更何况吴畏这个人吧,心思也特别简单,看一眼就知道。 007倒是有些疑惑:你这么快就要跟他在一起吗?rdquo;它不知道为什么叮叮会喜欢吴畏,毕竟两人相处的时间满打满算也不到三个月。 更何况在它看来叮叮也不是那么简单就能喜欢别人的人。 丁宁挑挑眉:看情况,估计不远了。rdquo;不过她倒没有死心塌地喜欢吴畏,不过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她才三个月大,那么小她也压根无法拯救吴畏,也就当个普通人一直活了二十来年。 这二十来年她一直在想该怎么拯救吴畏,后来觉得当他女朋友是最简单的事,只要她爱洛丽塔,爱漂亮裙子,等她和吴畏谈朋友后,那吴畏哪怕衣柜里有漂亮裙子,哪怕他无意间醉酒穿上漂亮裙子被拍照,被穿到网上,也不会有任何事,毕竟他有一个喜欢洛丽塔的女朋友。 别人只会觉得吴畏的这些裙子是买给女朋友的,只会觉得他醉酒穿裙子是受了女朋友的影响,只会觉得他很反差萌。 瞧,多简单的一件事。 要说对吴畏没有好感,那也是不可能的,毕竟吴畏性子还挺好,这么久相处下来,相处方式也很舒服,她倒没有说必须要找一个非常帅,非常高,非常喜欢她爱她的男人。能找一个七分喜欢、相处舒适的对象,就挺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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