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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台做工极好的留声机。 这是她的搭档留给她的,那株玫瑰也是两周前她搭档大大咧咧带来的,带来的时候嘴里甚至还不正经地念叨着什么小茉莉你真是人比花娇rdquo;诸如此类,好好一个英国小伙子,偏拿乔什么汉文,真是要多别扭有多别扭。 席克是贾思敏搭档的名字,在上次任务中,席克为了掩护贾思敏而被捕,至今下落不明。 为了得知搭档的下落,贾思敏接手了此次看起来简单却级别略高的任务,她先假意投靠了敌方,摸清了对面的接线密码和暗号,再进行传讯。不过贾思敏心中始终隐约觉得,无论她做什么,都并不能真正影响结局。她只是个小人物,作为大人物们的牵线人偶,和纸飞机的地位没什么差别,端的是飞蛾扑火,自取灭亡。 然而有些事情,总要有人去做的。 贾思敏拨弄了许久,也没真正放出点什么来。席克不出任务的时候,就是伦敦街头一朋克小青年。他喜欢最近从美国流传过来的摇滚音乐,喜欢在街头肆意涂鸦。二战结束后,伦敦许多青年的生活愉悦放纵,原本萧条的时尚音乐行业种种复苏,席克看起来与他们毫无二致。 贾思敏愣怔了许久,最终被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的浑厚钟声所惊,她拿起防水风衣,匆匆收拾了下,拧开了房门。 比起大都会地铁初开通时人们情愿乘坐马车的惨状,大都会地铁如今倒是人流涌动声音嘈杂。 法灵顿站的站点是个闭塞的甬道,出过不少凶杀案。平素里倒也还好,吆喝卖报的、等人抽烟的、聚众游荡的,当然流浪歌手讨赏的也不少。来来往往的人群大多穿着及膝的驼色风衣或黑色大衣,戴着顶呢绒帽,若是上了年纪还要额外配根黑木拐杖,这是伦敦标准搭配,贾思敏也不例外。 她压低了帽檐,坐在绿漆长凳上,将面部表情隐在泰晤士报后方,视线时不时扫向四周,寻找她的目标。 年少的时候,贾思敏并没有想过她会成为间谍。哪怕她被上面挑选走进行了系统的训练,她也只是麻木地遵从。 mdash;mdash;直到切身实际地出任务时,她才发现她是有些天赋的。 别人没有的隐秘天赋。 她闭上双眼,回忆起资料上的人物照片,开始像往常那样感应四周。 思维仿佛伸出了纤维质的触手电光火石间四处流散,那些散发出去的东西很快奔走到一起,汇聚到一点之上。像是黑暗中的萤火指路,贾思敏迅速睁开双眼,锁定了目标的位置。 是甬道中的流浪歌手。 她若无其事地站起身,收起了报纸,抖了抖风衣。她站起来的时候,列车刚好到站,人们的注意力纷纷移在了方正的铁皮车厢上,没人注意角落里的看报人正悄悄后退,和流浪歌手交换了个秘而不宣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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