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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节 (第2/3页)
程萌走了进来,她穿着剪裁得体又简单的套装,长相只能算得上是清秀。 当她走进办公室时,沈清若就为之前的问题找到了答案。 程萌深爱洛天远。 从她进门起,她的眼睛就全是他。 程萌跟洛天远汇报了工作以后,又道:“书颜就这两天要过生日了吧,可惜我明天就要去意大利,肯定是赶不回来了,我给她设计了两套衣服,已经让人做好了就放在前台,对了,”程萌又从包里拿出一个天鹅绒盒子,她笑了笑,“上次书颜知道我在设计大赛获了奖,还特意打电话恭喜我,除了奖杯以外,主办方还送了我一颗钻石,我不太爱珠宝首饰,就干脆送给她吧,小女孩应该会喜欢。” 洛天远知道程萌对女儿是真心实意的喜欢。 现在的程萌已经不是当初那个被家人逼着辍学的女孩了,她有名也有钱,对她来说,这一颗钻石就是她的心意。 洛天远很少会让女儿收别人的贵重物品,这一回却代替她收了,“我替书颜谢谢你。” 程萌笑,“她喜欢就好。” 有程萌那一颗钻石为礼物,沈清若都不知道自己送这礼物合不合适了。 她跟洛书颜住一间房,晚上洛书颜洗澡的时候,她从包里拿出那个发夹仔细端量,心里越发犹豫。 虽然她现在的工资不算低,可每个月要还房贷,还想着给儿子攒点钱,在经济上实在不算非常宽裕,今天在首饰店买的也是碎钻。 正在沈清若纠结的时候,洛书颜已经从浴室出来。 见她坐在一旁,洛书颜凑了过来,这就瞧见了她手里的发夹,不禁说道:“这个发夹好漂亮呀。” 沈清若侧过头来,可能是被洛书颜这话鼓励了,便笑道:“喜欢吗?本来想等你生日时送给你的,既然被你先看到了,那就提前送给你吧。” 洛书颜惊喜:“真的吗?” 她迫不及待地接过这个发夹,实在爱不释手,“沈姨,这个是钻吗?” “恩,碎钻。” 洛书颜嘟囔着“那是不是很贵”,又说:“那这个珠子是什么,看起来好漂亮呀。” 沈清若笑,“不值钱的。就是漂亮的珠子。” 洛书颜根本就不知道这是罕见的美乐珠,也没怀疑沈清若的话。 她太喜欢这个发夹了,这会儿也不管头发还是湿的,就别在头上,眼睛亮晶晶的,“沈姨,好不好看?” 沈清若的眼睛里是温柔的笑意,“我们书颜最好看了。” 看得出来她是真的喜欢这个发卡,沈清若也就放心了。 至于美乐珠的珍贵,她也没想那么多,看着这个可爱的女孩子,她都忍不住在想,如果她有更好的,她也是愿意给书颜。 —— 陆行森是在港城一家酒店的餐厅见到叶如秋的。 叶如秋穿着一身素白的裙子,她有一头柔顺光滑的长发,笑起来时的样子格外的像沈沁。 也只是像。 陆行森不能否认,在来的路上,尽管大部分时候心情都是平静的,可偶尔想起从前的点点滴滴、她的一颦一笑,他也忍不住心头发麻,甚至连说什么话都在脑子里过了好几遍。 如今他已经不再年轻,离四十岁也不过是两三年的光阴。 他有时候也会在想,是不是正是因为他不再那样年轻,所以在看到她的照片时,心情也没有太大的波动? 直到看到叶如秋时,他才找到了一个答案。 就算很像,但也不是她。 陆行森慢条斯理地端起咖啡,恢复了以往的淡定从容,金丝框镜片泛着光,他平静地看着眼前这个已经红了脸的女人,低声说:“叶小姐,不如我们来聊聊,是谁让你模仿我太太?” —— 叶如秋从来没有想过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她身上。 她是港城人,很小的时候家庭环境一般,父亲是医生,母亲是全职太太,本来他们一家三口过得很温馨的,直到有一天父亲意外去世,她跟母亲从原来的家里搬出来,住进了公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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