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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 (第2/2页)
的流逝,从来没觉得时间过得这样慢。 很烦。 却不知道在烦什么。 周曜最后还是不情不愿睁开眼,抓了抓头发,烦躁地“啧”了一声,他翻身下床,赤脚踩在地上,走到书桌前,拉开椅子坐下,偏头打了个哈欠,气压很低。 他想到周父刚才的话。 你一定会后悔的。 周曜嗤之以鼻,谁会为这种事后悔,可笑。 桌上摆满了阮黛送的东西,刚刚佣人听了他的话,并没有扔掉。 他看着离他最近的马克杯。 杯壁的图案是一个黑发蓝眼的小男孩,穿着黑色晚礼服,手插在口袋,表情酷酷的,配上他短小的四肢,模样有些滑稽。 她送给他时,说第一眼看到这个小人,就觉得很像他。 这哪里像了? 周曜嫌弃地移开眼,这杯子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做的,他怎么可能拿它喝水。 眼不见心不烦。 他随手拿起马克杯,想要把它扔了,却发现垃圾桶被佣人拿到了门口,距离有点远。 他的手顿了顿,又若无其事地把杯子放回原位。 算了,下次再扔也一样。 周曜看着桌上的东西沉默片刻,又缓缓打开了正中间的抽屉,淡淡的檀木香飘了出来,清幽淡雅。 抽屉很大,几乎占了整张桌子三分之一的面积,但里面只装着一个红色戒指盒。 他拿出来打开,里面装的不是什么戒指,而是一块圆润的褐色石头。 这大概是软软留给他的唯一东西。 周曜垂着眼皮想,拿起石头在掌心中掂了掂,触感冰凉,很光滑,也很让人怀念,一下就把他带回了八年前的那个夏天。 身边的人或多或少都知道软软的存在,导致现在谁都知道他有个身娇体软的白月光,毕竟软软这个名字听起来就很软。 也正因为这样,丁嘉豪他们到处传他喜欢小家碧玉,温柔可爱的软妹子。 以为他就喜欢这种类型的。 但其实完全不是这样。 软软是个很男孩子气的女生,性格大大咧咧,留着一头利落短发,皮肤有点黑,喜欢穿背带裤,从来没穿过裙子,她长着一张雌雄莫辨的脸,笑起来眼睛明亮,脸颊会浮现两个浅浅的酒窝。 周曜第一次见到她时,如果不是听声音,差点以为她是男生。 那时他被人贩子拐到乡下,卖给一个生不了孩子的老女人。 那女人把他关在鸡舍里,用铁链子拴住,对他非打即骂,活得连畜生都不如,有次她三天都没送饭来,在他以为自己就要这么饿死时,铁窗口忽然窜出了一个黑乎乎的脑袋,稚嫩的声音朝他小声喊:“喂,你还活着吗?” 周曜艰难地抬头看过去,阳光从窗外泻进来,女孩的脸被光照得看不清,却让他的心跳前所未有的快,那道小小的身影被他视若神明,成了一生的救赎。 父母感情不和,他从小缺爱,和软软相处的时光虽然短暂,但他第一次感觉到了快乐,分别之时,他用所有的积蓄在学校小卖部里买了一枚银色戒子,郑重交给她,说等以后他长大了,会用比这个更值钱的钻石戒指来娶她,让她在这里好好等他回来。 软软似懂非懂,隔天也郑重其事地回了礼,就是这块石头,说我没有什么好拿出手的,这个是我收藏了好久的石头,就送给你吧。 虽然周曜将石头翻来覆去看了个遍,也没找出它有什么特别之处,但既然是她送的,他就真的认真收好了,一直保留到现在。 周曜把玩着石头,心中那股不知缘由的郁气渐渐被石头的冰凉压下了。 脑中忽然晃过阮黛的脸。 少女肤白貌美,笑起来眼睛弯弯似月牙,之前之所以照顾她,就是因为她长得有点像软软,五官神似,但漂亮许多,是阮家女儿。 周曜一直都不待见这种出生名门的大小姐,娇气十足,动不动就撒娇装可怜,烦不胜烦。 而阮黛绝对是最腻歪的那一个。 她来他家玩的时候,发现了这块石头,被一个戒指盒装着,意义一看就非同凡响。 阮黛吃醋了,闷闷不乐问他:“这石头是哪来的?” 周曜不喜别人碰自己东西,尤其还是这么重要的东西,脸色当时就冷了,从她手里抢过石头,“和你无关。” “是……她送的吗?”阮黛猜到了几分,声音变得低落,“这石头有什么好,不就是在地上随便捡的嘛,你这么宝贝它。” 周曜细心收好石头,没有看她,“哪里都好。” 阮黛难过又不服气,扯了扯他的衣袖,“我可以送你钻石,珍珠,比石头值钱多了,你也喜欢一下我好不好?” “好不好嘛!” “周曜哥哥!” …… 女孩声音清扬细软,又娇又甜,像是羽毛,惹得人心尖发痒。 周曜从回忆中惊醒,意识到自己竟然在想阮黛,手心微颤,石头差点掉在地上。 他轻轻磨了下牙,闭上眼仰头靠在椅背。 这他妈都是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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