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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语文课,老于在讲台上自嗨,看见我把头抬起来了,浑厚的嘴唇一翻,如同五花rou上新开的刀口,rou沫碎屑喷薄而出: “琴歌!你怎么又坐起来了!” 我叫琴歌,语文老师老于说第一次见到这名字的时候以为我是个翩翩公子,没想到长得这么猥琐。她说我长的脸像陕西胡麻饼,又黄又油,上面撒了一堆像青春痘一样的芝麻粒,还点着俩河北黑枣和一条苏联红肠——那是我的俩小眼睛和大嘴。 老于不到今年二十五,据说大专毕业两年,没结婚,却顶着一张产后抑郁的脸,对我同桌高富生如亲妈一样和蔼,对我像后妈一样严厉。我常年语文成绩倒数,又在公开课上让她出了丑,因此她对我恨不能抽筋砍骨扒皮。她对我只有一条要求:别抬头。睡觉、看小说、mp3,甚至玩psp,随便。反正她说看见我那张脸,就要把早饭吐出去。 按说,我也不想坐起来,可是座位里有一个字条,让我浑身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如同过了一遍电流。 “放学以后,学校旁边小树林里见。” 幸亏老于喊了一声,让我知道这不是梦。梦里我都不敢想有人给我写这种玩意儿。 这肯定是给高富生的。这家伙三天两头接情书,情人节女生送的巧克力直到七夕才被我吃完。作为高富生的好兄弟,不胖起来真对不起那些小花痴们。 我转手把字条塞给高富生。 高富生低头看了一眼字条,皱了皱眉,把字条回递给我,悄悄说了句:“看背面。” 字条背面就三个字:给秦歌。 给我的? 第一反应是我得罪谁了?如今学校里水浅王八多,遍地是大哥,哪个我都惹不起。我一直夹着尾巴做人,连漂亮姑娘都不敢多瞅,怕是这些大哥们的马子。就这样,还摊上事儿了? 放了学,学校广播里响起了《回家》的萨克斯曲子,我就住在宿舍,哪有家可回,食堂扒完两口饭,在篮球场上看人家打篮球,琢磨着去不去小树林。想着想着就开始思考人生:我,秦歌,九十年代初在一个衰老的乡镇出生长大的普通人。亲爹养蛤蟆赔了十多万,却还是借了一万多送我来到这所县城里最好的外国语学校。我来了三年,除了每天被老师数落,就是晚上跳窗出去和室友打魔兽争霸。明年中考,我将毫不意外地考不上县一中,在我爸的唉声叹气声中过两个月,然后灰溜溜地交一万四千块当个县一中的插班生,然后继续过着和初中一样的生活。 我和高富生不一样,人家每一天都是新鲜的,至少每一天的姑娘都是新鲜的,“小树林”这三个字对他来说真的就是小树林而已。而对于我来说,每天都是前一天的重复,“小树林”这三个字已经足够让我充分地**。 我站起身来,残阳如血,看看主教学楼上五点半的钟表,心想夕阳无限好,哪怕是黄昏,就爷们儿一回吧。脑子里回想起一句话:“你是要当懦夫一辈子还是当英雄,哪怕只有几分钟。”感觉还是挺悲壮的。 钻进去小树林里大概五六分钟,只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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