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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过后,他的发丝也冰冰凉凉。 “我荣幸之至。”这是一句肺腑之言,我却不知道应该用什么语气来说才能让自己看起来更加诚恳。 叶怀秋笑,笑得很轻,然后推开我说:“那也是我的初吻。” 他说:“你倒是也不亏。” 我应该带他回家,或者说,必须带他回家——如果他愿意的话。 “怀秋,”我说,“等会儿你有别的安排吗?” “你要邀请我?” “对。”我该怎么厚颜无耻地说我想带走他?带他回到我那个用不低的价格买来的二手房里,在我新换的双人床上接吻□□? 这么想来,我真的够下流。 以前但凡有人说男人都是下半身动物、脑子受欲望驱使我都会试图反驳,毕竟这么多年我从来没有因为寂寞碰过任何一个我不喜欢的人,可是这种自控能力到了喜欢的人面前分分钟就被碾碎了,碾碎成烟灰,被风吹得残渣都不剩。 我没有办法抑制自己对他的渴望。 我是他最可耻的故人。 叶怀秋并不问我要去哪里,甚至都不多思考,直接就点了头。 我拉着他的手往楼下走,没有粉刷过的墙面不知道被谁用粉笔写了大大的“翡翠岛”三个字。 “你不是说等外面的积水排干净再走?” “不等了。”那不过是借口,想留下来多和他待一会儿的借口。 有积水,我可以背着他趟着水过去。 没有车,我们可以牵着手走回宽阔繁荣的马路上。 到了现在,那些好像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叶怀秋带着我的青春我的初恋回来了。 我们快步下楼,没有修好的台阶让人有些眩晕。 叶怀秋说:“周籍,你把我手捏疼了。” 我微微放松了一些,听见他在我旁边笑了两声。 到了一楼,还没走出这栋烂尾楼,我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手机铃声回荡在空旷的烂尾楼里,即便此刻不是午夜,也仿佛午夜凶铃。 我不想接,因为对于现在的我来说,除了立刻带他回家,没有其他任何重要的事。 但叶怀秋说:“周籍,你接电话吧。” 他说:“不管是什么,都不要再错过。” 叶怀秋话里有话,我掏出手机的同时,还把他搂到了怀里。 平时的我真不是这样,或许说来他都不会相信,同事们给我的标签是冷漠、难相处。 同事们的聚会我从来都只是去打个照面就离开,不跟任何同事有工作之外的私交,平时只扫自己门前雪,按时上班准时下班,别人的工作我甚至不会顺手帮忙。 他们说我身上没人情味儿,有的就是苦兮兮的烟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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