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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挂断电话,程思南调大音量,她嚼着口香糖,鼻梁上架着墨镜,手指搭着方向盘,不说话时看起来姿态高贵。 一开口就变成话匣子。 柳姝捋着头发:“我们去哪?” “去见我男友。” 柳姝挑着眉,想起那个长相一绝,拍封面一定很妙的男人。 “虽说爱情是人生的坟墓。”程思南瘪瘪嘴,语气忧伤,“但我要是能死在时越身上,我也心满意足了。” 柳姝:“……” 作者有话要说: 开了一个程思南和拍封面很妙的男人的新文,叫《他很偏执》 下面是文案 听闻程思南恋爱,寇时越垂首冷笑,浅褐色的眼眸没有一丝感情,语气却吊儿郎当:“我不信。” 他以为程思南什么都给了他,一定会像一块狗皮膏药一样紧紧粘着他。 谁知千金大小姐拍拍屁股走人,潇洒程度堪比自己这个没得感情的渣.男。 光怪陆离,嚣光十色中,程思南和别的男人接吻,被别的男人揽着腰肢从他面前经过。 寇时越倚在吧台上,懒散地看着她,眼眸流转着细碎的光,语气如冰:“前女友,好巧啊。” 程思南一身红裙摇曳,眼皮都没抬一下,依偎在男人怀里,走得好干脆。 寇时越突然感觉脸有点疼,心也疼。 寇时越很偏执,不爱时偏执,连名字都不想告诉她。 爱时更偏执,想把心掏出来给她。 “姑奶奶,我给你买了新房子,你愿意跟我回家吗?” 感觉追前女友火葬场的意味儿挺明显啦,喜欢的小可爱麻烦点一下收藏哦~拜托拜托~ 第16章 柳姝见到名为时越的男人,突然就理解了程思南口中的那句—— 想死在他身上。 时越的长相非常出众,出众到在人海茫茫的酒吧,灯光暴闪,物欲横流之中,一眼望见他。 程思南带柳姝来到工业一号。 工业一号建在澄湖旁。 夜晚的澄湖灯火通明,湖边的石柱灯旁人影交叠,大理石地板一路蔓延至远方,灯光月光遥相辉映,巨大的湖面泛着点点涟漪。 澄湖不大,周遭的酒吧娱乐场所围着湖心建,这里地方还算宽敞,这个时间段停的都是豪车,年轻人随处可见。 程思南把车停到地下停车场,带柳姝乘电梯直接抵达工业一号。 还没进酒吧,柳姝先有了一种格格不入的感觉。进去之后,更是有一种难言之隐的陌生感。 五光十色的灯光伴着音浪敲击着耳膜,刺激瞳孔,舞池里的年轻男女甩着形形色色的头发如同群魔乱舞,甚至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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