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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得力干将。 项目完成的庆功宴上,一帮人变着法儿地灌他酒,还怂恿着他上台唱歌, 然后在他七拐八弯的跑调歌声里笑得东倒西歪。 关系亲近的部门同事恨铁不成钢地朝他使眼色:“你怎么那么迟钝啊,看不出来他们是嫉妒你升职快,找个由头拿你寻开心吗?”他听了,也只是一笑置之,并不生气。 因为他总觉得,迟钝也没什么不好。反正他也没有喜欢那个女孩子,他也不在意用自己的短处博大家一笑。人生在世,难得糊涂,很多事情也没必要看得那么清楚。 可是直到现在他才明白,迟钝的人,就会永远慢半拍。一开始的时候迟迟看不清自己的心意,错过了最好的时机,然后再用余下的所有时间,去后悔。 元宿刚来桃村的时候,是一个艳阳高照的夏日。 洛城始终记得,那天小黑跑过来拉着他的手,说村里来了个特别好看的哥哥,笑起来脸上好像会发光。 他当时嘲笑小黑没见过世面,可等人进了农庄的大门,他自己却先愣住了,手里端着满满的一缸水也不觉得重,好一会儿没回过神来。 青年穿着最简单的白色短袖,下摆微微扎进水洗蓝的牛仔裤里,显得腰身格外劲瘦纤细。头发是微卷的深咖色,衬得肤色尤为白皙,精致的五官在阳光下好似真的在熠熠生辉。 洛城其实一眼就认出这是国内很有名的歌手元宿,只觉得真人远比照片里看起来更出色,也更纤瘦。他身上背着一把吉他,推着不小的行李箱,手里还提着包裹,有一种举步维艰的感觉。 “我来帮你吧。”身体比脑子反应快,他几乎是立刻就放下了手里的水缸,三步并作两步冲过去接下了青年沉重的行李,还把人往里面带。 “谢谢你。”元宿松了口气,抬头露出一个感激的笑,淡色的眼眸里晃着浅浅的波光,连嘴角的笑纹看上去都很温柔。 “……客气什么。”他莫名觉得有点脸热。 那是他们第一次交谈。 夏季的农时珍贵,讲究抢收抢种。洛城在村里没有田地,但也乐得帮其他村民的忙,总是起个大早出去上工。有天出门的时候没见着元宿觉得奇怪,一问才知道他早就到田间帮着打谷耕地了。 “昨天我烘了些芋头干,这孩子说好吃,我就给他拿了一袋。结果现在非说要下地帮忙,拦都拦不住!”王大爷坐在竹椅上摇着蒲扇,无奈地哼了一声。 “自己给豆豆小黑他们买吃的买玩具的时候,眼睛都不眨一下。咱们给他帮个小忙送点吃的,就非要那么见外,恨不能马上还上人情,就跟……”老爷子捋着胡子顿了一下,“对,就跟你刚来村里的时候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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