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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迟 (第1/2页)
“小顾啊,你的那部《偷光》应该是很早以前写的了吧,有没有在其他平台发布过。” “之前在一个论坛上连载过,不过我和公司签约的时候也只是签了授权出版,不是专属作品,应该不构成问题吧。” “嗯,不是这个问题,是有人举报你的作品抄袭,那个人声称自己在6年前就在悠游论坛连载过这篇小说,经对比和《偷光》相似度接近90%,不同的部分也大多是我在出版前提出要修改的部分,而《偷光》和你后期发表的作品的风格相差过大,总部对你的处理态度不容客观。” “我当时就是在悠游论坛连载的小说,方便告诉我是谁告的我么?” “好像叫宁豪。他们出示了论坛账号的实名认证信息,以及文章发布时间等相关证据,确实远在《偷光》出版之前,要求你赔付版权费,而你也会因为抄袭剽窃违反出版社合约赔付大笔的违约金。” “老赵,当时我连载的时候网站并不要求做实名认证,宁豪是我大学室友。” “你的文章都是经我手发的,我最了解,以你的能力你根本没有必要去剽窃别人,但是永信并不是什么只顾阳春白雪的大学社团,他只是个靠着背后资本支撑,用来处理一些企业负面新闻的杂志社,如果你不能自证清白,上头肯定不会为你说一句话的,只会把你告上法庭,你能明白么。” “嗯,我都明白的,公司给我的时限是多久?” “一周,一周内如果没有证据,就与你终止合约并且告你违约。而且那个叫宁豪的有个很专业的律师团队,很明显是有备而来,不然总部也不会这么急的要撇清关系,凭借他自己一个人没这个能力,你肯定是惹到什么人了,我老赵没什么本事,帮不了你什么,只知道这些。” 老赵一直是顾远的编辑,其实今天的谈话应该也肯定是他自己的意思,公司只会派法务部跟他谈,看着面冷其实心热,顾远都明白,“会不会连累你?” “嗨,我又不是靠你吃饭,我负责的作者多了,拿死工资的,你先顾好自己吧。” “我大概清楚是什么情况,那个宁豪是不是签了远山出版社。” “嗯,对,你怎么知道。” “之前他们找过我,我拒绝了。” “就为这个搞你?远山那么大个企业,做事怎么这么让人看不起。” “他们向来如此,毕竟远山企业姓宋。” 顾远其实心里差不多弄清楚了,这无非又是宋家逼迫自己低头的一个方法,但是手段未免太不高明,联系律师,找个互联网方面专家证明当时发帖的IP地址属于自己,而且实名认证是后期补做的的,赢面很大,搞不清宋家为什么用这么拙劣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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