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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节 (第3/3页)
么简单。” 说完,砰一声挂掉手机,独留那头的刘大壮对着听筒苦笑—— 真要恨进骨子里,何需做这样的提醒?叫周印发现,千刀万剐了她,解了心头恨不就好?嘴硬心软是病,治不了。 何渊似乎也住附近,开车出门撞见郁郁寡欢的我,猛地刹车,推门而下。 “程作家?” 每当有谁叫我作家,都感觉像在骂人,唯独何渊能叫出属于他的风格。 察觉此时姿态不雅观,欲拍拍屁股起身,他先我一步,拍拍屁股坐下来,“这里的朝阳特别好看,还以为只有我发现了。”丝毫没有富家公子矫情的毛病,大概是以往的家庭教得好。 抬头,正是魏延以前给发妻搭出的姜花园。夜晚还瞧不出什么特别,白日便看清了,那交织不尽的藤蔓,被有心人堆成了架。透过架出的形状,恰恰将太阳与光包裹进来。 晨光中,我们像阔别多年的老友,席地而坐,谁都没说话。 良久,我问他,到底喜欢盛杉哪一点。何渊说,起初只是有兴趣,觉得姑娘性格好玩。后来是两人在咖啡厅,无聊看了出笑话。有对情侣争吵因为一道问答题争吵起来。男孩问,如果只能二选一,你希望我的心里有你,还是车里有你。简而言之,贫与富的选择。女孩开玩笑选择了车,男孩生气。 两人离开咖啡厅后,何渊好奇,问盛杉,“如果是你呢?” “什么?” “希望他心里有你,还是车里有你。” 尚未听完故事,我突然哈哈哈大笑,“那她肯定骂你是白痴,说姐根本不缺钱。”模仿盛杉的语气。 男子眼角也勾了起来,“她还真这样回答的。不过,摒弃了所有假设,要她回答。她讲,他车里有我不稀奇,他心里有我,才奢侈。所以,只期待那个人的生活里,永远有她。” 何渊说,这是自己最期望的爱情的样子。盛杉令他见过最美的样子,那么其他世俗百态,便再难多看两眼。 他的话,令我想起身后屋子里的谁,立刻也默了,好半晌才开口,“虽然很残忍,但还是想劝你别做无用功,盛杉这辈子,只会冠上周的姓氏。” 青年微愣,立即又反应过来,“起初,我也认为与她不过萍水相逢。可阴差阳错,我偏偏来到滨城,难道这不足以说明,我和她的相遇,是有意义的?”我语气哀怨,“我追了一个男孩十余年。每次觉得自己能抓住他的时候,他又会突然离我很远。那时候我就明白,不是每段相遇,都有意义。” 何渊终于闭口不言,表情却像童话故事没读到结尾的小孩,略显可怜。 分别时,我想起什么,厚着脸皮向对方要来望城咖啡馆的钥匙,“可能会过去散心一段时间,闭关写东西,如果有免费住宿……”青年想也未想,将银色钥匙交到我手上,我立刻感激涕零拍拍他的肩膀。 “别灰心,兄弟。就算最后追不到盛杉,我手上也有好妹子给你介绍。”脑海中浮现的第一人选是顾圆圆,她曾偷偷说过,何渊雅帅雅帅的,令从未红鸾心动过的她心猿意马。 何渊却只当我是玩笑话,略一点头。 “我等着啊程作家。一路平安。” 当晚,我在qq签名上说要出门散心,言辞间表达了对滨城的心伤已不足以言表,其主要目的,是希望刘大壮这个贱人哭着喊着向我道歉并挽留我,结果他当我放个屁,看过就过了。 后半夜,我开始期待盛杉来询问一下我这个宝宝,又遇见什么伤心事啦,但我也没等来她温馨的关怀,只等来消失许久的好淑女,说她也想散心,邀我同去望城。 真识货,知道跟我走,不用付房租! 只要没台风,望城永远都是好天气。 当我在这里生活近半月后,终于明白盛杉当初为何眷念不肯走。 “沧海一杯”的生意比从前火,前台换了年轻小伙子,特别会调咖啡和鸡尾酒,笑起来斯斯文文,乃至于好淑女成日醉生梦死的时候,都叫唤着,如果没有刘大壮,她肯定拔足倒追这小伙。 感情里最灰心的状态,是但凡看见一个周正的异性,你就对朋友说,“诶哟,不错哦。要是没有xx,我肯定把他追到手。”可你却比谁都清楚,哪怕换成对方掉头追你,你也不见得欢心答应。 因为始终心里有刺,一碰就疼,拔掉不成活。 “好在还有时间这杯老陈醋,每个人含恨饮掉这杯刺鼻的醋,待它在不知觉中软化尖刺,将两者血rou融合,再浇灌出新的土。过程兴许漫长,除此之外,别无他法。”我六十度望天,兴叹。 “浇灌出新的土?然后再扎进去一根刺?吃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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