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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页 (第2/2页)

头。

    “阿乐,少爷手不不方便你不知道么?”

    坐在罗夏至侧边的姨太太之一竖起柳眉,一边不满地对阿乐摇了摇头,一边站起身,将一只调羹放到罗夏至的面前。

    看来这个是亲妈!

    “谢谢姆妈。”

    罗夏至拿起调羹笑了笑,不动声色地打量起她。

    小夏的母亲是个很年轻的女人,虽然儿子都十八了,但她现今只有三十四五岁而已,放在未来,这把年纪可能还在做单身贵族。

    最难得是她眼睛里还带着几分天真,让人我见犹怜。她的面庞很饱满,像个蘸满了香粉的粉扑子,粉嫩嫩的有些娇憨,嘴唇不自觉地嘟起,居然有些性感的味道。以罗夏至百年后的眼光看,也不得不称赞她是个大美人。

    他妈说起来也是个可怜人,听“小夏”说过,母亲从小家贫,四五岁就被卖入了戏班。长到十六岁总算唱出点名堂到魔都戏院来跑码头,没想到才唱了半年,就被年纪大的做她爹都绰绰有余的罗振华看上了。当即就收了房,做了八姨太。

    她没有念过书,却吃过太多的苦,又穷人乍富做了富贵笼里的金丝鸟,仅有的生存之道便是攀附丈夫和紧锁儿子。

    罗夏至下定决心,将来一定要替小夏好好孝顺她,让她安度一生。

    罗振华动了筷子后,众人这才纷纷端碗提筷。

    罗家的早餐是很沪式的。清粥小菜,大饼油条,配上几碟嫩姜丝,酱青瓜,黄泥螺,很是下饭爽口。让在现代因为他亲妈吴女士懒得早上做饭,而吃了好几年干面包的罗夏至感动不已。

    “爸爸。”

    吃饱喝足,放下调羹,罗夏至对罗振华开口叫到。

    可能原来的小夏很少做出这样的举动,一屋子的人都纷纷朝他看了过来。

    尤其是贺兰母女三个。

    “什么事?”

    罗振华可能也觉得这个一向温柔到有些懦弱的小儿子难得主动找他说些事情,本来准备起身离开饭桌的他,又重新坐定。

    “爸爸,我想了一下,我现在身体不好,想要去江南修养一段时间,等过了夏天再回来。”

    按说等夏天过了,这“罗夏至”就应该去圣约翰大学上学了,但是罗夏至却没有这个打算——他如今连繁体字都认不全,谈何读书?

    而且等他拆了石膏,到时候一握笔写字,那字迹必然和原版的“罗夏至”完全不同。

    这罗家的几个人,一个个看着都跟人精似得,到时候必然对他发难。他一定要去个远离他们这大家子人的地方先修养修养,再做其他打算。

    “哟,你一个男孩子,怎么如此的娇惯?这才几月,就要去避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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