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 第8节 (第2/2页)
但他估计大理寺、刑部那边是不可能答应的。 如今他却要做防卫过当辩护。 这怎么可能。 防卫到跑到别人家去杀人? 简直就是无理取闹。 面对徐元的不解,张斐却是一本正经道:“是的,阿云绝对是无辜的,她也是受害者之一,官府应该还其公道。” 许遵心中暗喜,嘴上却道:“你先将状纸呈上。” “是。” 徐元岂不知许遵在想什么,他甚至认为,这二人早有勾结,但是他不赞成许遵纠缠此案,可是韦阿大如果成为新的证人,那就有足够翻案的理由,突然,他灵机一动,道:“且慢!知州,此乃翻案,知州若要受理此案,也应避嫌,另择官员来审。” 许遵听得眉头一皱。 宋朝对于翻案有着明文规定,名为“翻异别勘”。 简单来说,如果罪犯要推翻口供,或者不服判决,且情节严重者,那么就必须换其它官员来审理此案。 此案人命关天,肯定属于情节严重。 虽然许遵也不服大理寺的判决,但那属于司法部门内部的争执,但如果张斐上诉,那绝对属于“翻异别勘”。 其实徐元这么说,还是为了保护许遵,因为许遵不过是京官挂职登州,过不了多久,就得回京城,犯不着为此案,而令自己的前途不明。 “换人审理?” 张斐心下一惊。 这古代判案,人才是关键,法只是其次,他为什么这么嚣张,那完全就是许遵纵容出来的结果。 换个人的话,估计还没有审,就先抓着他一顿板子。 动不动就告状,绝逼是刁民。 许遵瞄了眼张斐,点头道:“不错,根据我朝制度而言,你若要翻案,就必须换人来审,你还告吗?” 这眼神中还透着一丝挑衅。 都已经到了这一步,这不进行下去,如何能行。张斐笑道:“天日昭昭,小民无惧。不过小民有一个要求。” 许遵问道:“什么要求?” 张斐道:“就是如今日一样,公开审理。” 许遵沉吟半响,只道:“你先退下吧。” “小民告退。” 张斐退下之后,许遵又仔细审视了一番状纸,突然道:“刘海。” “知州有何吩咐?”刘海急忙忙站出来。 许遵道:“你去请曹提刑过府一趟。” 刘海是极其不愿地点点头,“是,下官这就去请。” 这登州府衙就已经是州府最高行政加司法部门,不可能再转交给县一级,故此也只能转交给刑狱司。 而且刑狱司职责也就是掌管各路刑狱,并且拥有督查、提审的权力。 在州府、县衙判决之后,刑狱司若觉得不妥,可以重新再审,要知道刑狱司可是直接对皇帝负责得。 恰好这东京路提刑官曹彦近日正在登州一代巡察。 过得半月,终于将曹彦给请来了,这一听要给阿云翻案,那桌上的美味佳肴顿时就不香了,筷子一放,不禁纳闷道:“许知州,此案证据确凿,且阿云也已经伏法认罪,还有何可辩的?” 许遵立刻将方大田伤人一案的判决交给曹彦,道:“此案乃前几日本官所判,还请曹提刑过目。” 待曹彦看过之后,许遵就问道:“不知曹提刑以为本官这番判决是否公允?” 曹彦稍稍点头道:“确实。守孝期间,不得婚娶,此有违孝道,也不是律法所允许的,方大田这么做,的确要受到惩罚,只不过这索赔的是否过多?” 许遵呵呵道:“不瞒曹提刑,其实本官也觉得这番索赔过多,但是……但是韦阿大的索赔理由,也令本官无从反驳啊!” 说罢,他便让刘海将那份极为新颖的索赔单交给曹彦。 曹彦看完之后,无话可说,扪心自问,他可是写不出这么有理有据的索赔单,他甚至连想都想不出,问道:“这是何人所写?” 许遵如实告知:“此乃一个名为张三的珥笔之人所写,而且也正是这个人要为阿云翻案。” “哦?” 曹彦又问道:“他是阿云的什么人?” 许遵笑道:“曹提刑莫不是忘了,阿云在行凶之后,曾救下一名溺水之人。”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