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问仙_第七十二章 你不怕吗?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七十二章 你不怕吗? (第2/3页)

然洪荒阁掌柜冷漠的眼睛猛然一惊,随后露出震撼的神色,他看着天杀说道:“你你……你说什么,破障丹,你有破障丹?”

    这时风行也正好走进洪荒阁的大门,听到这一段话也是瞪大了眼珠子满是不可想象的神色。

    他惊恐的看着天杀:“你有破障丹?这怎么可能啊!”

    天杀错愕,不明白这一前一后两个家伙为什么这么兴奋,老实的点点头说道:“是啊,我有破障丹,你们想要么?”

    得到天杀的准确回答之后,炼气大圆满的洪荒阁掌柜瞬间双眼红了,风行也是死死的盯着天杀,好像这人是他的杀父仇人一般,要把他死死的印在骨子里啊。

    “只是可惜,这破障丹好似是一枚极为低阶的丹药,没什么用啊。”天杀一脸遗憾的说道。

    洪荒阁掌柜:“……”

    风行:“……”

    特么的你没用给我啊,知不知道这玩意儿是多么稀少啊?!

    众所周知,凡人初入修仙界要经过感灵丹,炼气散修进入筑基要经过筑基丹,而筑基修士要进入结丹,最好的丹药就是破障丹啊!

    虽然也有其他丹药可以取代这些丹药,对于突破境界也有奇效,但这千百万年来修仙界前四大境界所公认的破境丹药,就是感灵丹筑基丹破障丹凝婴丹啊!

    感灵丹还不算什么,只对于普通凡人有效,即便是炼气初期的散修也懒得购买。可一旦上升到筑基丹的程度,就能引发一场不小的轰动了,甚至在苍木坊市筑基之下三大高手之一的红舞,等了数十年都没有等来一颗,最后还是用一件伪绝品法器和一个筑基高人换的。

    可想而知这筑基丹的珍贵啊!

    而破障丹,身为筑基升结丹所不可或缺的丹药,更是稀有,即便是三大宗门,也不可能有很多,甚至论珍贵程度,不会下于一件真正的绝品法器!

    而今,天杀抛出破障丹这块大料,绝对是轰动人心的,莫说只是炼气期的洪荒阁掌柜和风行,即便是三大宗门的筑基大圆满高手来了,也不可能会淡定。

    一颗破障丹,五成结丹把握,再加上其他零零碎碎的准备,可以说一颗破障丹,完全可以造就一名结丹老怪!

    这,即便是三大宗门,都是无法忽视的!

    洪荒阁掌柜至今面色潮红,盯着天杀移不开眼,他虽只是炼气大圆满,但完全可以用这颗破障丹搏一个出路啊!

    至于风行,则只是经过一开始的狂喜之后就渐渐冷静下来了。

    他好看的眼睛直盯着天杀,看着那个左看右看满脸怕怕的小伙子十分惊疑。

    这货,真的有破障丹?

    刚刚天杀就跟他说过,要让那几个筑基散修主动来找他。本来他还觉得是天方夜谭,觉得那些高人都怕成那个样子了,怎么可能还会来找他啊。

    可现在……一颗破障丹的威名,的确有可能啊!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即便是再聪明再胆小的人,当面对这无法忽视的诱惑的时候,都绝不可能再保持冷静。

    或许一件伪绝品法器甚至是十件伪绝品法器都不能让那些筑基散修主动来找天杀,反而会对他忌讳更深。

    可是现在,一颗破障丹,没有人再忍的下去。

    即便是拼了这条命,也绝对要来争夺这颗丹药啊!

    可是……风行目光不由有些怪异,以往天杀杀几个筑基散修,露几件伪绝品法器,还没什么,那些大势力也顶多觉得他有趣而已。

    可当这颗破障丹现世的时候,就已经意味着,这个家伙,就已经不只是那些散修的眼中钉了。所有的家族势力,甚至是三大宗门的绝世高手,恐怕在不久后,都会锁定这个小子啊。

    风行不由苦笑,果然,天杀一直都没有说过要对付那八个散修。

    他想的,是对付整个荒漠坊市中的筑基高人!

    “这位小友,破障丹事关重大,你切不可以故意夸张,否则惹怒我洪荒阁事小,你小命不保事大啊。”洪荒阁掌柜死死的盯着天杀,最后终于按耐住了心中的冲动,再一次确定说道。

    天杀眨眨眼,一副天真无邪的样子,最后惊呼说道:“啊,那我没有了,你不要杀我啊。”

    洪荒阁掌柜:“……”

    风行:“……”

    你说有就有,你说没有就没有,当这破障丹到底是什么啊?

    不过经此一事洪荒阁掌柜也确定了,恐怕这小子身上,真的有破障丹啊。

    他长呼一口气说道:“小友,那开个价吧,你要多少灵石才能把破障丹卖给我。”

    这个时候天杀好心的提醒道:“你不准备验货么,要是我骗你怎么办?”

    洪荒阁掌柜错愕,咳嗽两句说道:“那就把你的破障丹拿出来吧。”

    “不拿,要是你翻手就抢了我的怎么办,你修为那么高,我修为那么低,到时候找谁说理去啊。”

    洪荒阁掌柜一脸黑线,他有些怒了,这说要验货是你,不给验货也是你,你到底想干什么啊?

    “小友,我的忍耐是有界限的!”他半威胁半商量的说道。

    可是他这一威胁,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