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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洗漱后,林可叁跟高中的好朋友白音通了电话。 白音旁观了她与林可叁的整个旅程,从开始交集,到最后连最后一句话都没正经说出口。 她将这几天的事,事无巨细地说给白音听。 白音的男朋友是电竞职业选手,最近她都在那边陪着比赛,这时瘫在酒店阳台的花藤椅上,扫了一眼房间内不断传来水声的浴室,抿了抿唇,问:“还喜欢他吗?” 林瑾欢沉默了两秒,很痛快地承认:“喜欢啊。” 当她推开“妄想”沉重的木门,望向那道熟悉的身影,闻到他靠近时身上熟悉的,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似有似无的气味时,她就是觉得,还喜欢。 目光想追随着他,想跟他多说点话,但也不是很敢跟他对视。 “那你怎么说,要追他吗?”白音晃了晃白净的脚丫。 林瑾欢又是无声了片刻,随后才慢吞吞地说:“不吧。” “相比起跟他在一起,我有更想要达到的目的。” “前者太容易一辈子不再相见了。” “我体会过一次,就是,肯定自己跟他再也没法交集。我不想再来一次。” …… 掐了电话,林瑾欢调出微信,通过了古梨发来的好友邀请,从相册的深处将她想要的照片发给她。 照片的像素不高。林瑾欢蹲在床边,思索了片刻,爬起来开了自己的衣柜。 从柜子最底下扒拉出来一个纸盒。 最上边就是照片里的那顶帽子,底下是一张专辑。 这帽子其实跟着林可叁好几次演出了,被转移到她脑袋上时,林瑾欢很坏地拽下来闻了闻。 没有难闻的味道,是淡淡的,香香的洗发露的味儿。 现在已经消散干净了。 阿德乐队作为晚会的压轴,演唱的曲目是《友情岁月》。 那时他们其实在B中,乃至这篇小区域都小有名气,自己也写过歌,但是还不敢在这种场合上唱。 他们想,总有一天可以光明正大,毫无顾忌地选择演奏他们自己的歌,而不必担心没人听过而尬场。 说是这样说,但这歌的选择,出于前段时间正好蹲在林可叁家里看完了古惑仔,出于对这首歌中传达出的兄弟情怀,几个人都赞同。 黑色的帽檐遮住了她的视线,消去她半数紧张, 数盏灯聚焦在他们身上,放在白色琴块上的手指有些亮得透明。林瑾欢听见台下的欢呼声与喊着他们乐队名字的应援,心脏一阵阵紧缩,手指微弯,有些僵硬。 张谷鲈的鼓棒相交,全场安静,只听清脆的三声敲击声,随后重重敲在檫面上,听过上百次的前奏悠悠响起,低沉又性感的贝斯也加入,一切好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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