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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身体基本痊愈时,我终于下定决心,我要去南方。 ☆、番外2 大学的时候我就想去南方上学,但是因为我爱的那个人在北京,我便义无反顾来到了北京。 其实我不喜欢北京,我喜欢南方。北京太过于繁华,有时候反而不适合我这样安静的人呆着。 我从小到大生长在北方,从来没有去过南方。倒不是没有机会去,只是自己一个人总觉得有些孤独,不愿意只身一人前往。 我跟我哥说了这件事情。 大哥静静坐在我的对面,听了我的话,没有说行,也没有说不行。只是紧紧抿着嘴唇,留给我一个冷峻的侧脸。 我本来还有点害怕大哥不答应,准备了无数的理由。 但看到这里,我忽然就不忍心再拿理由搪塞他了。 “哥。”我喊道。“你不用担心我,我现在身体已经好的差不多了。真的,不信你看。” 说着,我站起身,在原地转了一圈。 “你看,我现在身体很强壮的,哪里都很好。但是待在这里我总是难免触景深情,我想去南方,很久之前就想去,现在好不容易有一个机会,我是真的很想去南方。” 小桥、流水、人家,诗中的画面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再说,我又不是不回来了,我家还在这里。在那里玩腻了,我肯定会回来的。哥,你别不搭理我嘛!” 我用力摇了摇我哥的胳膊。 “你这个臭小子,事事都要人cao心。好不容易在家里安稳几天,就立马吵着要出去。罢了罢了,出去看看也好。省得你天天在家乱想。”我哥无可奈何地回答。 我知道我哥这么说就算是答应了。 于是这件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 我去了南方的一个小镇,小镇真的特别小,没有麦当劳,没有肯德基,没有电影院,什么现代性标志建筑都没有……现代化的浪潮轰轰烈烈,声势浩大,却丝毫没有影响到这里。 我在这里租下了一个带院子的小房子。小房子和诗中描写得特别像,门前有小溪流过,院子里有各种树木和花卉,赏心悦目。 房子的主人是一对中年夫妇,恩爱非常。对待住客十分热情,经常将自己种的蔬菜带给我。这一来二去,我就跟他们熟悉了起来。 在他们的介绍之下,我去了附近许多的地方,有山,有海,还有大片大片的梯田。这样的生活是我一直向往的。 我的本性本来就很安静,与世无争,但偏偏在陆亦时这件事情上强取豪夺、毫无理智。离开他的时间越久,我就越不理解以前的自己。 爱一个人从来不是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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