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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坐一会儿。刁书真指了指那剩下的半杯水,示意自己喝完就回房间,宋玉诚点了点头,转身离去。 刁书真望着宋玉诚放下的被子,勾起嘴角,无声地笑了。她蜷缩在被子里,巧克力色的被子蓬松柔软,带着宋玉诚身上独有的冷香,足以抵御一场突如其来的春寒。 忽然就没了睡意。 刁书真把茶几下的抽屉翻了个遍,终于在一堆杂物底下扒拉出一盒皱巴巴的 烟。犹豫了一下,想起宋玉诚似乎厌恶烟味,还是重新放了回去。 竟然会让另外一个人呆在自己的领地长达几个月之久,这真是不可思议。 刁书真是个警觉的人。对于微表情的熟识,心理学知识的积累,神经语言程序学的钻研,使得刁书真对人心的幽微之处洞若观火,了如指掌。 加上清秀可人的漂亮外表,笑起来略微腼腆羞涩、毫无攻击性的气质,刁书真很容易讨得女人的欢心,和各种各样的美人春宵一度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 但是,刁书真有个习惯,那就是从来不在外面过夜。 她就像是孱弱而警觉的幼兽,守着自己的方寸之地,寸步不让。 她更不可能带别人到自己家来。 她无意探究为什么自己会容忍宋玉诚,这样一位仅仅是工作上的搭档,在自己的领地里呆那么久。答案看上去不会令人愉快,似乎有什么难以撼动的东西正在分崩离析,这令刁书真感到一丝惶惑。 习惯是个可怕的东西。 巴普洛夫的狗。斯金纳的箱子。 是希望出生入死的时候,能有一个搭档一起面对那些血腥残忍的画面? 贪恋噩梦惊醒的时候,身边有个温暖的被窝,拯救陷于冰冷阴暗沼泽的我? 又是什么时候,不再流连于各式各样的酒吧,狩猎年轻漂亮的女孩,醒来时却是加倍的自我厌恶和怀疑? 又或者只是习惯。不用再拖着疲惫的身躯,带着绝望哀伤等等极端情绪折磨的大脑,独自一人坐在小屋里,呆望着外面的万家灯火,而屋内漆黑一片。 前路未卜,生死难知。 刁书真无声地弯起嘴角,闭上眼睛,思绪潮起潮落。春夜极静,豆大的雨敲在窗棂上,晕开一朵朵水花,水滴沿着雾气朦胧的窗面蜿蜒流下。 人在下雨天的时候神经比较放松,按照心理学的说法是下雨天的时候野兽不会出没,能提供一个相对安全的环境,让原始人围在篝火旁边睡觉。 假寐之中,眼前有流离的光斑闪过。 恍然间,沙发一沉,熟悉的冷香幽幽袭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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