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凭什么觉得我不爱你了_分卷(38)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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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38) (第3/3页)

悠悠地削了一盘子水果,放在温千禾水杯旁边,桌上还摊开着昨晚未看完的刑法题集。

    周ting筠瞟了一眼,发现了一个挺有意思的案例。

    聋哑人甲在狩猎时,误将乙当野兽,瞄准,准备射击,站在不远处的丙发现甲的行为,赶紧开枪打伤了甲,从而保护了乙的生命。问丙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既然打死了人,那肯定要负责,一命抵一命吧。周ting筠简单地思考,很快做出了判断。又迫不及待地看了温千禾做的分析。

    甲的行为由于是误认为乙为野兽,属于过失不法侵害,可以对甲进行正当防卫,所以丙无罪。

    果然隔行如隔山。

    既然丙这样都可以无罪,那么是不是符合正当防卫条件可以进行无限防卫,将他打死呢。

    周ting筠急切地想寻到一个答案,一个案例也行。

    他继续往下面看。

    又发现了书上一个案例。

    一混混因与某李发生激烈的口角,从车上取刀砍某李,混乱之中,刀脱手,二人相竟抢刀,某李抢到了刀,为阻挡这混混,用刀捅混混,混混受伤后跑向自己的轿车,某李追砍混混,将其捅死。经事后查明,混混跑向轿车时,只是想逃离现场。问某李的行为应如何判定?属于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与周ting筠的想法不谋而合,他想看的正是这个,这次他也不自己事先分析,直接看温千禾写的。

    虽然事后查明混混跑向轿车时,只是想逃离现场。但从一般人的角度看,在当时情况下,某李无法进行清晰明了的分析,而混混极有可能跑回车重新拿出武器进行反杀,或者想着开车撞某李。因此在那种情况下,混混对某李的不法侵害并未结束,即某李面临的危险尚未彻底解除,此时某李追赶混混行为具有防卫必要性和相当性,属于防卫适时,而不是事后防卫。也正是由于某李追赶混混的行为属于防卫适时,因此该追赶行为与先前的刀捅行为都属于适时的防卫行为,属于一体化的防卫行为,应整体看待,不可以割裂。所以某李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在这案例中某李正当防卫中将混混捅死,由于不法侵害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当事人可以无限防卫,所以

    某李最后无罪释放。

    周ting筠不可思议地看着,久久不能平静。

    杀人无罪释放,不管何种原因,在他脑子里全是传统的杀人偿命的思想。

    而现在脑子蹦跶的无限防卫权。

    特殊正当防卫。

    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周ting筠将这案例又看了一遍,将这法律条款读了又读。

    默默地。

    将刀洗好揣进口袋,准备出门,走之前,颇为眷念地凝了一眼床上安安静静的身影,轻轻带门离去。

    温千禾最近几日睡得晚,每日陪练,加上昨日五点才睡,所以中午一点半,眼睛才勉强地睁开,脑袋还是昏昏沉沉的,不能正常地思考问题。

    今日是好天气,阳光透过窗户已经倾泻而入,洒在他嫩红嫩红的脸蛋上。

    如果此时周ting筠看见了,肯定会忍不住咬两口。

    温千禾揉揉眼睛,试图将大脑开机。

    记忆那亮晃晃的刀一下扎入了他的刚重启的脑子里。

    周ting筠呢?

    这真是可怕又要命的问题。

    温千禾起身环顾四周,没有周ting筠的鞋子,他出门了。

    训练去了吗。

    应该训练去了吧。

    他在厕所洗衣机看见洗好的衣服,周ting筠昨天穿的,翻了个遍,又在房间里翻箱倒柜,都没有发现那把刀!

    那把刀被他带走了。

    温千禾匆匆洗漱完,来不及将敲起的头发收拾好,就急急忙忙地跑向舞蹈室。

    衣服都是边跑边穿上的。

    他觉得等电梯都太缓慢了,舞蹈室在三楼,他直接一层一层爬上去。

    即使今天是学员难得休息的一天,依然有不少人在自发训练,音乐声在三楼楼梯口就可以听见。

    慢慢地见跳舞声,唱歌声。

    温千禾跑不动了,缓缓走向他俩固定去的训练室。

    他心剧烈跳着,大口大口喘着气,希望有声音从里面传来。

    希望。无比希望。

    周ting筠昨天答应过,今天会来训练。那样期盼又诚恳。

    怎么会骗他呢。

    他身影停在门口,魂魄仿佛已经被抽离,一定不动定在那里,一分钟,五分钟

    因为舞蹈室一潭死水,没有任何音乐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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