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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39) (第3/3页)
绪。 其中有两首《红玫瑰》,《白玫瑰》。 从词来说喜欢《红玫瑰》,从故事来说最爱《白玫瑰》。皆取自张爱玲经典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概括来说《白玫瑰》是白月光, 《红玫瑰》是朱砂痣。 里面有一句词儿写得好, 得不到的永远在sao动, 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得不到的从来矜贵, 身处劣势如何不攻心计。 词深沉又有深度再配上旋律总结来说隐含的很生动。 这样寂静的晚上,再一次打开,仿佛回到蝉声鸣叫的夏季, 回到书声琅琅的校园 周ting筠不知不觉地泪流满面, 他抑制不住地打开了记忆的洪流,将那些统统放了出去。 他想起了顾森, 想起和他一起疯狂的每一天。 舞台上挥洒每一分热爱都来之不易,是少年青春最后的冲动。 顾森走了,也带走了他的热爱。 在他眼里, 顾森和音乐是他的青春。 顾森还问过他喜欢白玫瑰还是红玫瑰。 男人表面都喜欢白玫瑰那样的女人,却又拒绝不了红玫瑰那样的女人。 周ting筠想了想, 都不太喜欢,为什么就不能有一个兼具两者的女人供他选择呢。 顾森笑着骂,想得太美!顾森说他喜欢白玫瑰, 要是今生能遇见,一定会好好珍惜的。 听《十年》时会发出感慨,不知十年后我们会在哪个地方工作, 会在哪里娶妻生子,但肯定都不会再跳舞了。这使得他们倍加珍惜这份热爱。 周ting筠泪流得更汹涌,与刚刚对男孩子冷漠截然相反。 他想顾森, 想那一段最为放肆的岁月,再也不会有了。 越听越难受,越想越崩溃,灵感突然如泉水涌来。 写出了这一首歌,《最讨厌的人》。 现在敢拿出来,是胆大妄为,是直面过去,是带有释怀与纪念。 顾森没遇见白玫瑰,遇见了贺邵。 而他却遇见了温千禾,没有放弃,做了自己。 千禾,你看看这首歌的歌词有没有要修改的地方。周ting筠将歌词本递给温千禾。 你对文字更讲究,我还记得上次A大好声音现场,就你指出了我歌词唱错了。不然如今都不会知道今生和今世有那么大区别。 温千禾顺从地接过,伏案一个字一个字看。 敏锐的嗅觉今天发挥到了极致。 他抬头,发现周ting筠双手托腮,期待地望着。 这首歌是你自己写的吗? 恩。 什么时候写的? 周ting筠眨眨眼:大二吧。过后没多久就遇见你了。 温千禾张了张嘴,没有问出自己最想说的。 曲我自是看不懂,光词儿的话,会不会太阴郁,沉闷了些,与你以往的风格很不搭,甚至毫无关系,这样冒险,你有没有想过,万一到时粉丝观众不买账,输掉比赛怎么办? 我很有把握,可能会有一部分观众不喜欢,毕竟那一部分只热爱hiphop。但大部分具有包容性,甚至还可能圈一部分流行音乐的粉。 嗯,这一句词换一个吧,有点直白粗暴,影响不太好。 哪一句? 最后这一句我最讨厌的人,他该被杀死,改成我最讨厌的人他应该消失。会不会好一点? 周ting筠笑道:倒像你的风格了。文雅些,可是这情感是层层铺垫,这到最后,达到顶峰,用一个杀死,直接宣泄自己的情绪,难道不会更好一点? 温千禾静静观瞻了一会儿,试图能从他的脸上看出点什么,但很遗憾没有。 嗯,你的歌你做主,都行。 罗嘉跳累了,凑过来,调侃道:我也是今天才知道大明星还会写歌。小禾,虽然你哥人不怎么样,但才华真令我钦佩。这首歌我也看了,很难想象着词儿是出自大哥之手,但风格像,不拐弯抹角,言语间将自己的情绪发泄得淋漓尽致。写得谁啊?肯定不会写你自己啊,是谁将你少年的梦带走,捣碎的? 连罗嘉都看出来了,温千禾不可能不知道,只是他懒得问了。 少年热血的梦,被他带走,捣碎。 温千禾笑道:罗嘉,今天训练完,一起去吃饭吗? 可,以,吗?他边问边把头转向周ting筠。 这一幕尽收眼底,温千禾低头,不太想知道结果了,继续看歌词,越看越上瘾,越胡思乱想,这歌究竟是在怎样的情况下写出来的,里面包含了多少情感,三言两语恐怖说不清。 心里不知什么滋味,也是三言两语难以说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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