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大佬(穿越)_分卷(7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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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72) (第1/3页)

    元极再点头,同意阳珑的想法。

    眼看时间还早,阳珑本想去买菜,不过考虑了一会儿,还是放弃了。

    元极,我不能给我哥丢面子,咱俩找个店多少打理一下形象吧。

    好。

    你说哪一家好?

    找网评最好的。

    有道理,是见我哥朋友又不是参加宴会,咱俩大学生,用不着过于正经了。

    嗯。

    衣服也得买两套吧?

    可以。

    你跟我去见人,这回我请,你就别跟我客气了。

    好。

    直接打车?

    我去拦车。

    我看这不太方便,改天一起去把驾照考了,买一辆车代步。

    好。

    那就这么说定了

    阳珑说是打理自己,其实也就是拉着元极一起把头发修了修,再一起去了几家男装店,找了几套适合年轻人又款式大方的常服。

    回家换好了以后,时间已经不疾不徐走向了十一点。

    电话再次响起,正是荆孟来接。

    阳珑拉着元极,快速地来到小区外,上了车。

    荆孟今天,也光鲜亮丽。

    阳珑坐在后面,虽然不故意打扰他哥开车,还是打量了他哥一遍。

    不算太正式的修身西装,所以显得不那么老气,是很适合二十几岁青年的打扮,发型也是很服帖的,但没做什么涂涂抹抹的,略有蓬松感,同样是适合这个年纪的。

    总体来说,如果上次跟阳珑见面的荆孟为了显出自己的沉稳可靠像个大哥,用的是比较严肃的精英风格的话,那么这一回就是跟朋友相聚的造型,不那么潮却比上次年轻好几岁的样子。

    阳珑带着点揶揄地夸赞道:哥今天特别精神。

    荆孟心情好,微微勾着嘴角说:你们俩也很精神。

    阳珑眨眨眼:那是,不能给哥丢脸嘛。

    荆孟觉得弟弟特别可爱。

    阳珑面上没显露,心里却觉得好笑。

    他哥打扮得这么年轻,就像是去见心上人的毛头小子不对,不能说像,他根本就是去见心上人的。

    他又有点感慨。

    还记得命运线里,在明哥去国外几个月后,他哥就发现了自己对对方有心动,但因为明哥那边先是误会后来又胆小忐忑总避着,他哥也误会了,以为对方避着是发现了他的心动,于是就也任由避着。

    这样的双向暗恋又双向误会,再加上一连串的事,阴差阳错地把结局搞得特别糟心。

    不过在他提出想见他哥朋友以后,他哥算是找到理由去把人叫回来了,明哥多半也接到了他哥被袭击的消息,刚好也趁机回来看看。

    他哥到底还不算太傻,知道抓住这个机会开屏一下,但愿这俩猜来猜去的能在他这亲弟弟制造的时机里,越早解除误会越好。

    最不济,也抓紧机会多打打电话什么的,能让明哥回国发展,别老犟在国外就更好。

    阳珑心里有数。

    这俩人之间可能没法立刻解开僵局,多半还得他拉一拉红线。

    想到这,阳珑的笑容微微一僵。

    他自己都没对象,就得先给他哥拉红线了

    到了私厨所在的隐秘会所,荆孟直接带着他们穿过几条长廊,来到了一个小四合院的厢房。

    进门后,坐在小沙发后面的人听见动静走过来,淡金色的头发略微晃动了一下,迎面就像闪过了一道光。

    那人朝着阳珑笑了笑,顿时有种更绚烂的感觉扑面而来,他朝这边伸出手,声音也很好听:你就是荆总的弟弟吧?你好,我叫明乐。

    阳珑一边打量着明乐,一边伸手跟他握了握。

    明乐的相貌比那些精修大图更好看,五官极为出众,组合在一起后的气质更是引人注目,那双眼睛里带着温柔和明朗,笑容中也是纯粹的善意。

    这大概也是他能成为顶流演员的原因,看见了真人,才知道这位的魅力。

    第一眼,阳珑就对明乐很有好感。

    特别是明乐在跟他打过招呼后,也朝荆孟笑了笑时,他闪烁的眸光中有淡淡的爱慕划过,让他在明快中又多了一丝腼腆,能让阳珑发现,他确实对他哥深有好感,而这好感恐怕比他哥那个刚开窍不久的闷葫芦要深刻很多。

    阳珑露出个特别惊喜的表情,热情地自我介绍:原来是明哥你呀!大明星!你好你好,我听我哥说过你了,你以前帮了我哥很多忙,我哥特别感激你。说到这,他像是想起什么似的,笑道,我叫阳珑,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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