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你要气死我_第54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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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4页 (第2/2页)

想,我要过的,就是这样的日子!

    作者有话要说:

    故事一结束,下章进入故事二~~

    女主已经脱离了菜鸟阶段,开始成长啦~~

    ☆、24 Chapter 1

    程一一说,我的创意很有制高点,她的腰包也很丰满,我们的合作注定会win win双赢。

    可我觉得程一一太乐观了,尤其是从选办公地点那天开始,她说她要征求刘备意见,我表示反对。

    她问我凭什么反对。

    我说,刘备就是个设计师,不是风水大师,更不会来咱们的公司上班,咱们的办公地点就是选在毛里求斯,都不干刘备半毛钱事。

    但程一一却说,公司不仅要为登门客户们提供私人订制的婚礼策划服务,还要绑定婚纱设计一条龙,她还联系了几个搞摄影的朋友,就是一张彩照八千块那种大师级的,要是公司选址距离这些地点太远的话,办起事来太不方便了。

    我想了想,觉得程一一不仅有理,而且条理清晰,便不再反驳。

    可我没想到,我默许的结果就是,刘备的确不善此道,于是很痛快的将这种烦恼直接丢给了李明朗。

    而李明朗则连四处看房寻求中介的工作都懒得意思一下,直接跑到他租赁的那个写字楼物业问了一嘴,听说他楼下就有写字间出租,就这样愉快的决定了……

    距离刘备的婚纱设计工作室只有四条街的距离,距离程一一朋友的摄影棚也只有十几分钟的车程,距离李明朗的有情人终成眷属点子公司= =只有三十几个台阶。

    公司地址一定,接着便是注册,投资注入、法人登记等一系列手续,“婚的纱”私人婚礼定制工作室很快补上正轨。

    坐落在写字楼对面的咖啡馆,也因此成了我们约见客户和狭路相逢的聚集点。

    我每天下楼买个午餐,都能碰到李明朗开导失足青年,下班坐公车回家,也能看到他手把手教宅男如何约会女神……

    我们见面的次数可以用日均三次计算,但是自从我们搬到这里,已经十天了,我和李明朗从没有正式坐下来谈一谈。

    唯有一次,有那么两三句短暂的交谈。

    (● ̄~ ̄ ●)

    事情大约是我正式入职的第五天,我当街发传单时,拦住了一位正准备步入婚姻殿堂的情侣。

    女方和我差不多年纪,略艳俗,男方四十开外,略发福。

    他们一听说我们公司刚开张,就追问了一大堆优惠事项,我本着程一一的千叮咛万嘱咐要“高大上”就要拿得起“贵族范儿”,硬是咬紧牙关一分钱也不让,还摆出一副你丫爱来不来,我们公司就是这么流弊哄哄的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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