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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了。这个男人没有担当,没有能力,没有责任感。我原本不必过那样的生活。我很有能力,可以赚钱,家里富裕,我不必当没用男人的黄脸婆。” 林洛冉从车后排揪起一个袋子,里头是满满的化妆品,她边补妆边笑着跟我点头“朝朝啊,乖宝宝。像你这么漂亮又才华横溢的女孩子,又从小干干净净的,你很特殊你知道吗?你值得这个世界上最好最昂贵的爱,你可以去你喜欢的爱丁堡一千次一万次,你可以永远进出美容院,去健身房,去学你最爱的画画。永远不要为了男人犯傻,永远永远记住。” 我的心里其实已经被翻天覆地了,像被巨浪打过,把船的残骸全部暴露在沙滩上,我心疼眼前这个如火焰般赤忱炽热的女子,我心疼她受过的伤痛,但我更爱她的强大与不屈。 林洛冉没一会就把自己收拾得比之前更加精致漂亮,她猛踩油门,大声朝窗外喊“老娘永远不败,老娘屹立不倒!”吓得路人骂了好几句脏话。 到家以后,我将包放在房间里,洗漱完后顶着一张面膜。包里似乎传来简讯的声音,可明显不是我的提示音,我打开一看,发现包里多了一台陌生的手机。 锁屏上只有一条未储存联系人的消息:你好我是江潮,不小心把手机落你这儿了,明天方便见个面吗?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阅读。 第3章 江潮 我一直不是特别分得清季节,几月如何,什么时候又绽放什么花,我像一个毫无常识的白痴一样,只摸索着冷热过活,如果不是要记着三月开学的话,我可能连现在是几月都不太在意。 和江潮见面的那一天,我记得我穿了一件枫红色束腰风衣,非常重的衣服,但是款式大方漂亮,袖子上有别出心裁的反扣。 我只简单化了个底妆,然后涂了浆果红的唇膏,右耳垂上是锆石拼成的花形长耳坠,框架由浅金色金属固定,不管多好看的耳坠,我向来只愿意戴一只。 后来我晓得了梳妆台上总摆放着一只耳坠的原因,虽然一部分原因是我总喜欢把染成蜂蜜茶颜色的长发往左侧放从而暴露右耳,但是更重要的原因是:我渴望被注意。 不管我在人生最低处时也好,现在开始回归正轨也好,我总觉得自己是不同的,它不是一般程度的渴望,而是骨子里的一种奇怪的傲气,像构成我整个人的骨与血,再黑再暗,我总能缓慢爬起来,再出现时,我定是一日好过一日的姿态。 所以我畏惧平庸,我不在乎有钱没钱,但是我绝受不了自己变得和所有人一样。就像假如我变成一个乞丐,我也会把乞讨来的钱拿去买喜欢的口红,做最特别的乞丐,饿肚子也无所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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