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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心里明白的,他喜欢简乔。在他还不知道什么叫喜欢的时候,就已经茫然地捧着这份喜欢,不知道该何处安放。 喜欢一个人,当然是要勇敢大方地表白、诚恳真挚地追求。他这样……躲躲藏藏的,连光明正大看她一眼都不敢,算什么? 在很长一段时间,陆修远陷入自我怀疑、否定、矛盾又挫败的极度消极情绪,甚至厌恶这样的自己。 表白与追求……他不敢,真的不敢。 其实他不是没有想过的,曾经有一个念头闪过他的脑海——等高考结束就跟她表明心迹。他都被自己这么大胆的想法吓一跳,却也只敢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偷偷想一想而已。 直到有一天……他在楼道里听见一个男生对她表白。 “你喜欢我?”那张漂亮得让人挪不开眼的脸,此刻嘴角边挂着嘲讽又倨傲的笑,漫不经心却凶狠地说:“你知道喜欢我的人能从这里排到王府井麽,你算几根葱啊也敢喜欢我?滚!” “……” 那分明是拒绝别人的话,可一字一句却打在他的脸上,像一把锋利的刀剜开他的心,鲜血直流。 陆修远当时脸红充血,落荒而逃,仿佛被恶语拒绝的人是自己。 让他意识到,自己的喜欢是多么龌龊,多么可耻,永远无法见光。 从那以后,他不敢再奢想了,那一丝丝“高考后表白”的想法被他毫不犹豫扼杀在摇篮。 可是,他还是喜欢她,痴狂而迷恋。 他的目光不可控制地追随着她,却只敢远远地望着她的背影,当目光不敢直视她时,余光里全都是她的身影。 对她的喜欢仿佛已经刻入骨髓,融入血脉,伴随着他心脏的跳动,只要他的生命还在继续,对她的喜欢便停止不了。 只是,他不再偷偷跟着她去看电影,不再偷偷骑车跟在她后面,不再有意无意路过她家…… 这病态的暗恋,应该结束了。 有一次,体育课,他在前面跑步,后面是九班的人,他知道她就在他身后。 她跟她的朋友边跑步边打闹,不小心撞到了他,他被她踩了一脚。 女孩脸上没有任何歉意,反而白了他一眼,然后继续跟朋友玩闹。 白色球鞋上,是她刚才踩下的印记。 那天回去以后,陆修远把那双鞋收起来,放进鞋柜最里层,没打算洗掉那块污渍。一如小时候他固执地把女孩给他的那颗棒棒糖的棍子藏起来,被mama丢进垃圾桶还要偷偷把它捡回来。 但是他已经打定主意,不再抱有任何非分之想了,只当她是众多普通同学中的一员。 辗转又是一年,又到了九月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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