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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母是心疼女儿,怕她小小年纪有了孩子伤身又不会养,而沈徵他娘自然也愿意沈徵先好好念书,此事两边的老爷子也同意便定下了,夏犹清住在了沈徵的院子里,沈徵被扔到了一边去。 夏母懒得瞧沈徵,连回门也免了,只把夏犹清接回家住了两天,过两天再不舍得还是送了回来,就这样,夏犹清正式在沈家住下了。 沈徵两天就被送回书院去了,家里除了夏犹清熟悉些的沈家祖父,自然还有沈徵的父母,沈家父母不算严厉,话不多没什么主意,尤其当着其他亲戚的面。 沈家的大伯父在外做官几年不回家,但沈家每年都要拿出不少钱送过去供他应酬。大伯父的原配伯母生完沈林病故,大伯父便又娶了个官家姑娘又有了儿女,对沈林不大理会,但沈林是长孙,在沈家还是最被捧着的那个。 沈林也如沈家其他人,话不大多,可妻子是个精明厉害人,能说能笑,嘴不饶人,是家里的当家人。 沈徵的三叔也念过书,三婶家里是在府衙做事的,是以夫妻二人颇为深沉,心里很有计较,待人不冷不热,拿捏稳妥。 夏犹清毕竟是老爷子亲自讨过来的,又则嫁妆丰厚,人也不掐尖,一开始过得倒也还算平顺。 沈徵也许多日才回来住两天,见面也就是在沈母屋里一起吃饭,吃完了沈母又催他去读书,便又各回各屋去了。 就这样,直到夏家祖父去了,沈徵才进得夏家的门,见夏家一切妥当了,沈徵知道夏母不待见他便难得识趣悄悄走了。 直到夏家父子回来,夏母才算松快一些,这时才想起那小女婿来。 又被夏渝请回来的时候,沈徵这辈子第一次知道收敛是什么意思,在家时和兄弟都直呼其名,到了夏家只得乖乖管夏渝叫大哥,把夏渝逗坏了。 夏母一看混是混了一些,其实也不过是个只长个子不长块头的少年。 沈家其他人都生得方腮平眉,端正倒是有,好看是说不上,而沈徵是掩不住的凌厉漂亮,加上性子也格外跳脱,从小猫嫌狗厌,能活这么大多亏生了副好模样,才没被打死。 夏母瞧了瞧沈徵,又瞧了瞧夏犹清,忽然心下好像也没有什么不满了。此后沈徵大节小令来了准有好口福,有时夏犹清不提,他倒先殷勤起来。 …… 端午节要系五彩线的习俗他们那也是一样的,还要吃咸鸭蛋,沈徵握着她的手摸在自己脸上,胡乱想着,便听:“太久了,都不想了。” 沈徵却道:“没良心,还不如我呢,世上唯一待见我的人就是你祖父了,若不是他不在了,或许……” 话说一半,不知他怎么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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