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怎么还不喜欢我_她怎么还不喜欢我 第48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她怎么还不喜欢我 第48节 (第1/2页)

    沈昂弯腰去看她的脸,发现新世界似的恶劣地笑起来:“易倾,你喜欢我。”

    易倾没好气地抬脚踩他:“……我知道!要你多讲。”

    第43章 她会原谅他。

    等到易倾终于忙完一阵之后, 她才想起来自己有一件拖了三个月的事情。

    “婚假啊……”老板清清喉咙,“就三天?”

    “加年假,一共五天, ”易倾说完,停顿了一秒,在对方回答之前改口, “不,一共十天, 其他的从年假里扣。”

    电话另一头的老板松了口气:“十天也还行, 还行, 连头带尾半个月而已, 我们撑得下去。从什么时候开始请啊?”

    “下下周的周一。”易倾翻着日历, “我休假的时候,大部分工作陆臣野都可以负责。”

    沈昂有个比赛马上开始, 等他比赛结束再开始休好了。

    “可以可以,”老板满口答应, 完了好奇发问,“两周后就开始请婚假, 可是我都没收到你婚礼的请柬啊?”

    易倾哦了一声:“因为我根本就没发。”

    老板感到很受伤:“易倾, 我们已经不是朋友了吗。”

    易倾把日历合上,奇怪地道:“不是, 我根本没打算办婚礼。”

    老板不明觉厉,没敢多问, 很快挂了电话。

    在旁本来想听点八卦的女主管瞪大了双眼:“你不打算办婚礼?”

    “是啊,”易倾放下手机,冷淡道,“麻烦。”

    “你听听你这说的是人话吗!”女主管拍着桌子, “这话沈昂听见得多伤心啊!陆臣野,你说,你要是有一天结婚,对方不想和你举办婚礼,你心里怎么想?”

    陆臣野沉思片刻:“是个很经济的决……”

    “行,好了,你安静。”女主管直接打断了他,“易倾,你这和跟人交往了却从来不在朋友圈里发照片的渣男有什么两样!”

    “我有在朋友圈里发照片,也没有藏起婚戒。”易倾说。

    “……不要钻我话里的漏洞!”女主管怒道,“这事情你得问沈昂怎么觉得!”

    “沈昂啊……”易倾喝了口咖啡,想了一想就很笃定地说,“他肯定会听我的意见吧。”

    “……”女主管转向陆臣野,沉痛地拍拍他的肩膀,“还是你书得多,上次那个‘明目张胆’实在是太贴切了!”

    ……

    “不办婚礼?”沈父第一个跳起来反对,“我连你们婚礼的场景都设想过好多次了!我还想着可以委托你自己的工作室来做设计,自己人办事更放心,怎么就不打算办了?是不是钱不够?”

    他盯着易倾,那架势好像只要易倾点个头,接下来就立刻冲回房去掏出存折帮忙筹备婚礼。

    “叔叔,不是钱的问题,”易倾赶紧阻止他,“是我自己觉得婚礼大费周章有点累。”

    沈母冷不丁地在旁问道:“沈昂你怎么看?”

    沈昂正在给易倾拆肥美的大闸蟹,眼皮也没抬,态度很随便:“易倾说什么就是什么。”

    “行了,”于是沈母回头阻止沈父,完全是家里的靠谱大家长,“他们俩又不是小孩子,知道自己该怎么做。”

    沈父嘟嘟囔囔地戳着自己碗里炖得酥烂的排骨:“我就是想看看自家孩子的婚礼嘛,你看沈越结婚都不知道到猴年马月去了……”

    在一旁真的很不想被牵扯进这场战争中、但躺着也必须中枪的沈越在短暂的沉默后,笑着抬头再次发挥了社交达人属性,把这个话题带了过去。

    等易倾和沈昂一起离开,沈越才和父母一起边收拾桌上餐具边说起了这个被半路中止的话题:“易倾不想办婚礼很正常啊,不如说,她愿意和沈昂结婚我都有点惊讶。”

    沈父和沈母一起露出了迷茫的表情:“为什么?他们俩这不是互相喜欢吗?”

    “……你们都忘了易伯伯吧。”沈越叹着气说,“易倾有那样的父亲,从小就对‘家庭’完全失望也是很正常的结果。再说,易倾和沈越如果办婚礼,易伯伯说不定还得再缺席,想到这些,易倾心里能舒服吗?别忘了,易倾和沈昂领完证这都几个月?易伯伯还一次都没回过国——爸,你说,如果你有个女儿,这事你做不做得出来?”

    他说得有理有据,沈父沈母立刻就信了。

    一家三口围到一起,开始认真商量怎么说服易爹回国。

    而事实是,易倾多年下来早就没了主动联系易爹的习惯,内心更没觉得自己结婚领证是需要通知对方的事,所以易爹至今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有了女婿。

    易倾在忙得缓过来以后,心里烦恼的是另外一件事情。

    “就是最近沈昂啊……”易倾在电话里跟夏从枝抱怨,“特别忙,从前的信息都会秒回,电话也是秒接,但最近不一样了。”

    夏从枝的语气悠闲:“别人是七年之痒,你们三个月就开始痒了?”

    “不可能。”易倾立刻否定,沉默片刻后自己先开始动摇,“……不会吧。”

    毕竟,领证三个月,因为太忙,每次到家恨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