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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朗茨起的更晚一些。等他洗漱完,沃尔纳已经衣冠整齐地打开了街区监控继续寻找白蓁蓁的影子。其实他们已经查了整整三天的监控了,只知道她跑掉那天在帝国大厦前停留过几秒,跟着某个男人走掉,随后就再也没出现过了。 她到纽约只有一个星期,一个星期内只独自出去过一趟,第二趟就是生日。就这么一个在纽约举目无亲的人得有多大胆子才敢在大街上跟着陌生男人走?凭什么啊?就凭对方是个亚裔?她就不怕被卖掉吗?警惕性怎么可以这么差? 好吧……警惕性要是好的话当初也不可能直接跟着沃尔纳回家。 弗朗茨捧着抱枕神色郁闷,“我觉得她身上就这点不好,老是轻而易举地被不认识的人带回家,很容易遇到危险的。” 跟他回家没问题。 跟别人回家就要出很大问题, 一开口就知道是老双标了。 沃尔纳把监控视频放大,认真看了半天才笃定地说,“不对,这个人她认识。” “你怎么知道?” “那天晚上,公寓电梯坏掉之前,是这个小男孩送她回来的。” 沃尔纳那天不太清醒,根本没有认真看过那个人的脸,只隐约记得很年轻,跟白蓁蓁年龄相仿,气质打扮看着实在像个初出社会的青涩大学生,大学生在他眼里就等于是小男孩。 西方人看东方人本身就有点脸盲,反之也一样。这监控里没有拍到正脸,只有一个侧脸,对方穿着正装,稍微显得成熟了那么一点点,导致他差点没认出来。 隔天他问过白蓁蓁那人是谁,她不想回答,反而问了他一句风牛马不相及的问题——问他认不认识投行的人,知不知道五大银行什么时候招聘,如何才能进入,专心致志做笔记的样子差点让他以为这孩子莫不是脑子被门挤了要进投行搬砖。 现在看来,不是她想搬砖。 而是她考虑到她的小男孩需要搬砖。 沃尔纳给了她招聘官的名片,还告诉她若是真想进都不需要面试,直接报他的名字就行,甚至私下替她通好了气。为了什么呢?说出来原因都非常可笑,就因为白蓁蓁主动吻他了。 沃尔纳到现在都能记起她那天害羞的样子,脸颊红彤彤的,装的可太像了,跟真的一样——去他妈的,跟真的一样。 他合起了笔记本,抿了口冰水勉强压下心底酸楚,刚放下杯子就听见弗朗茨说,“警方来消息了,带走她的人叫江其叶。” * 皇后区是新移民混居的地方,街面上四处可见华裔,犹太裔,拉丁裔……法拉盛住的全是华人,物价不高,房租不高,中国留学生和初入职场毫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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