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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有多大的兴趣。 他们下课折腾打闹的尖叫声比上课时雏鸟的叽喳声还讨人烦,他妈喜欢的几个女学生总想抱他,自从被不知道哪个流着鼻涕的人亲过一回脸蛋后,沈轻一见了那群鼻涕会拉丝的蜘蛛精们就跑。 暴土扬尘的破旧乡村小学里,从三岁到七岁正式入学,小沈轻被每一届六年级的女生都追着跑过。 他并不喜欢那种过家家似的你追我赶的游戏,他宁愿在树底下看蚂蚁,也不愿待在那个漏风的破教室,当一个稍不留神就会被蜘蛛精偷袭的毛绒玩具。 但他妈给他在班里前排支了个小桌子,摁着他坐在她台下,逼他听了她五年六年级的课。 他反抗过,后来觉得这样也挺好的,他妈当老师,比当他妈更像一个妈。 站在讲台上温柔端庄的女人对台下的每一个不愿上课的小孩都很有耐心,跟家里动不动就拿小木棍抡他的泼妇完全不是一个人。 他不是个听话的小孩,挨揍也挺能理解。他想在树底下看蚂蚁,而他妈非要他去教室上课,他倔的像驴,他妈就凶的像头母老虎,两三个回合,雌雄就能分晓。 他在说话表达不清楚的年纪,没办法具体的跟他妈描述清楚她班的女生变身蜘蛛精后有多恐怖,黏腻的鼻涕,掉在土里还喂他吃的棒棒糖,嘶吼癫狂刺破他耳膜的兴奋尖叫……六年级女生脏旧的花裙子在风里转来转去,只有在小树林里扇卡片的六年级男生会觉得她们L爱。 沈轻五岁就已经和那些男生的审美产生了分歧。 他决定以后要喜欢一个成熟点儿的人,最好是天天洗澡的那种。 他在外面被人追着疯跑,吃的满嘴沙土,他妈只会坐在教室里批改着她学生的作业,随口怨怪一句她这个不成器的小子。 不成器的小子,每天放学后会蹲在校门口低头抠着蚂蚁洞,听着别家小孩爸爸把他们搂过头顶的爽朗笑声,等着他妈和别的老师一个个送走排队离开的小孩。 等到扬尘在落日的余晖中散尽后,他就到了该坐上被车轮子蹩了好几回脚的二八自行车硌腚后座,被他妈骑车驮着,穿过坑洼曲转的小土路,回到那个穷的只剩墙的冷清的家里。 日复一日,年如一年,在过往浅淡无趣的记忆里,好像只有那两棵破老槐的清香是甜的。 什么都不在乎的人,在某种意义上,是容易知足的人。 沈轻有了一个妈,就不会再多嘴问他爸在哪儿,老槐在前一年的雨季开了一回花,他就不会再埋怨第二年砍掉那两棵树去烧柴的人,八岁终于远离了那个破旧乡村的简陋学校,他就不会去在意老村里那些指责他狼心狗肺说他闲话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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