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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谁说的?”孟和玉问。 “店里都这么说。”杜珊珊回答。 孟和玉有了结论。 实则昨晚并非他第一次被人尾随到家,之前还有一位,是Instinct的常客,应当是他回去以后将事情传开。 “我确实住在天海合,”孟和玉实话实说,“不过房子不是我的,是我朋友的,她借给我暂住,我本人身无分文。” 杜珊珊的好奇心终于得到了满足,感叹原来如此:“那你的朋友还真挺仗义。” “是啊,”孟和玉顿了顿,觉得一个是啊的力度太轻,又很用力地点了点头,“特仗义。” - 孟和玉说自己身无分文并非夸饰,在被父亲扫地出门以后,他已不愿意也没资格再碰家里的钱。如果不是白琳,他或许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 白琳是他大学时结交的好友。孟和玉自小女生缘就很好,这或多或少已是一种暗示,但他的父亲那时并未意识到什么。 毕业以后白琳前往国外发展,在知道孟和玉被父亲赶出门以后,立刻就提出要他到天海合5R去住。这是她家里为她置办的物业,孟和玉搬进去时家具甚至还未拆封,沙发上依然覆着塑料膜。 白琳让他把这里当自己家就好,还说要给他开看家的工资。孟和玉简直受宠若惊,一连声地说不用。 白琳这个人喜欢玩笑,尤其喜欢逗孟和玉,看他这傻乎乎的样子坏心思就上来,告诉他自己跟家里说了孟和玉会在天海合暂住的事了,说辞是,她包养了孟和玉。 孟和玉信了。他见过白琳跟她父母相处,口无遮拦得很。 孟和玉刚想说“那怎么行”,转念一想,又慢声道:“这样好像也不错……” “什么?”轮到白琳不知如何反应。 “你喜欢女生嘛,”孟和玉真心实意道,“我在这里做个幌子,你恋爱就能谈得安全一点了,毕竟包养比同性恋听起来好一点,叔叔阿姨也不会太生气,对不对?” 通话里外的空气都静了一段,静得孟和玉小心翼翼地又试探问一句:“对……对不对?” “跟你说笑呢!”白琳无奈道,“我拿你做什么幌子?我喜欢谁就是喜欢谁,管她是男是女,只要对象是个活人,我爸我妈就懒得理我。孟和玉——” 她叹了口气:“你这呆头呆脑的,一个人能成吗?” - 确实不太能成,才被店主忽悠着签了半年的卖身契。所以即便他多不喜欢这份工作都好,也得捱过这半年,否则就得赔付违约金。 他是后来才从杜珊珊口中得知,在这里工作的大多都是临时工,拿了月薪想走就走,根本没有什么合同要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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